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陕西鑫兴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2-02 10:59来源: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陕西鑫兴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鑫兴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大芝与你公司工伤待遇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岚劳人仲案字〔2025〕6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