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
| 索引号 | zfbmlgxsfj/2026-0030 | 公开目录: | 本县规范性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岚政发〔2026〕3 号 | 成文日期: | 2026年02月0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6-02-24 17:17 |
岚规〔2026〕01 号-县政府 01
岚皋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决定继续有效文件 20 件,废止文件 8 件,有效期满失效文件 8 件。
对公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使用;有效期满失效的,自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使用。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有效期满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