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谢贤梅、邓飞同志辞去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2-24 17:28来源:县人大办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谢贤梅、邓飞同志辞去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4日岚皋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岚皋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谢贤梅、邓飞同志辞去岚皋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谢贤梅、邓飞岚皋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