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城关镇
关于村民申请建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对龚新燕住房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房位置:城关镇四坪社区一组。
二、规划道路:
三、用地规模:131.55㎡。
四、建筑规模:五层(局部六层)。
五、用地四界:
东:以本户墙皮为界,临空地;
南:以本户墙皮为界,临龚兴森墙皮;
西:以本户墙皮为界,临空地;
北:以本户墙皮为界,临查紫煊,查艳墙皮。
公示期十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城关镇国土所窗口,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修建房屋现场公示及县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0915- 2529953
岚皋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