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岚皋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岚皋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0日
岚皋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准落地,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种植粮食、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5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于流转至其他经营主体(不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耕种的耕地,可依据流转合同约定确定补贴对象,流转合同未作约定的,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原承包方)。土地流转及流转合同必须符合《陕西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细则》(陕农发〔2021〕71号)的规定。严禁将财政供养人员纳入补贴范围。杜绝将死亡人员作为户主领取补贴。
(二)补贴依据。耕地面积参考最新国土变更调查进行认定,补贴核算原则上以完成确权登记且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准;暂未确权的,以二轮土地承包且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为准。坚决杜绝“无确权信息领取补贴”“领取面积大于确权面积”等现象发生。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
2.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退耕还林、与果(林)间作的耕地。
4.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
5.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
6.“非农化”“非粮化”和撂荒等耕地。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级文件精神,我县亩补贴标准暂定为不低于60元,具体补贴标准依据各镇实际核查上报面积和上级下达的资金确定。
二、规范兑付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采取“农户申报、村组初核、镇级复核、县级核定、补贴发放、整理归档”的方式进行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1号)要求执行。
(一)农户申报(2026年4月28日前)。各镇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组织种地农户自主向村(社区)小组申报登记个人基本情况、确权(承包)耕地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作物种类等相关信息,填写《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统计表》,村(社区)小组汇总后上报村委会。
(二)村组初核(2026年5月15日前)。村(社区)委会组织对农户上报的数据逐户、逐地块核实,重点核查耕地是否撂荒、用途是否改变、种植作物种类是否与申报一致等。核实无误后,在村(社区)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作物类型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要拍照留存备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统计表》《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汇总表》及补贴面积公示照片上报镇政府。
(三)镇级复核(2026年5月22日前)。镇对各村(社区)报送的数据及公示情况进行复核,并按不少于辖区农户总数3%的比例开展实地抽查复核,对重点对象、异常数据实行必核,一般农户随机抽查。复核无误后,将《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统计表》《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级汇总表》及核查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核定(2026年6月1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镇、村两级,按照内业100%、外业不少于全县总户数1%的比例,完成耕地确权(承包)、国土调查、实际种植、资金规模等多源数据核查校验,形成县级补贴资金发放初步明细,并组织镇在村级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增加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要拍照留存备查)。公示无异议后,各镇将补贴数据录入到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
(五)补贴发放(2026年6月30日前)。县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组织代发金融机构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对农户信息录入有误的,各镇要及时核查,修正发放基础信息,确保“应发尽发”。
(六)整理归档。县、镇对补贴发放相关文件、表册、支付凭证等进行整理归档,9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将补贴发放明细形成完整资料并按字段上传至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数据;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公示、上报、录入工作,做好政策解释,确保补贴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政策宣传。请各镇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张榜公示、印发明白纸等方式加强补贴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政策宣传渠道通畅、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全知晓。
(三)按时报送数据。请各镇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陕财办农〔2025〕1号)要求,落实好村委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在惠民补贴发放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做好补贴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发放补贴面积等关键数据的统计核实,务必于2026年5月22日前将核实无误的《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统计表》《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级汇总表》报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县级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录入到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同步做好错误信息修改,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请各镇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补贴档案收集整理,及时将签字盖章的《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统计表》《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镇级汇总表》及村级公示照片(面积公示、资金公示)报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