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岚皋县民政局
岚民函〔2020〕51号 签发人:伍先儒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复函
郭清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有场所议事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进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全县绝大多数行政村已建成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活动场所。由于经济基础限制、人口搬迁变化、镇村合并等原因,我县尚有部分行政村没有活动场所,条件简陋难以发挥作用。
针对目前梨树村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的现状,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申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现已获得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已将该村活动室建设项目纳入2020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计划,已下拨建设资金15万元。局领导也已向城关镇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督促梨树村按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尽快动工建设,争取在年底内完成主体建设并早日投入使用。
岚皋县民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岚皋县民政局
电 话:0915---227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