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岚皋县民政局
岚民函〔2020〕49号 签发人:伍先儒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1号建议的复函
张远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有条件的搬迁安置点附近建设公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环节,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农村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推动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事负担,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佐龙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计划在2017年已下达过,当时因公墓选址未落实,项目资金调剂其他镇使用,因此公墓建设缓建,致使你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与佐龙镇政府共同商议再次争取项目,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尽快解决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为社区搬迁群众办理丧事带来方便,真正发挥农村公益性公墓的作用,解决搬迁群众的老人死后安葬的后顾之忧。
再次感谢您对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
岚皋县民政局
2020 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岚皋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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