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深化“四项治理”遏制腐败现象

发布时间:2012-03-20 00:00来源:县纪委

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岚皋县纪委坚持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以重点带全面,通过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

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招标方式,坚决封住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方式的口子;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中标价予以结算;严格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凡审批手续不全的工程一律不予招标、不予拨款。2008年以来,岚皋县对投资百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对6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涉及资金8965.61万元,确保了政府投资项目公开透明运行,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节约资金700余万元。

二是深化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治理。抓好投资环境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投资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察室2个,监察员4人,监督员4人,成立投资环境保障组37个,为全县19个重点企业和18个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和定期检查力度,对向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从严打击,及时纠正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一年来,接待处理投诉14起,全县通报1次,办理投资发展环境案件17件,共查处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律处分3人,治安拘留1人,警示提醒12人,责令纠错2人。

三是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账户和现金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行为,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近年来,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8起,收缴违纪资金100余万元,纠正“小金库”资金500余万元。

四是深入治理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遵守“8个严禁“52个不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坚决制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切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