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岚皋县水利部门获悉:该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力促“一江清水送北京”。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内,该县要求水利部门编制全县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论证,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通过水资源论证的用水项目发放取水许可证,全面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推进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内,该县要求15个镇要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实行用水效率准入制,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好农业、工业、生活用水节水技术改造。在水功能限制纳污红线内,该县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河流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强水污染控制、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项工作。
为确保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不折不扣的落实,该县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县域经济综合评价体系。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提高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水质、水量、水位监测能力,重点支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并从2014 年起,每年进行一次水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大检查,强化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预计到2015 年,该县用水总量将控制在0.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要比2010 年下降23%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有效系数提高0.6 以上,重要河流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90%以上,城镇水源地水质要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