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等系列活动,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监督制约等四项机制,不断巩固提升省纪委“反腐倡廉十四项制度”落实成果。
一是构建责任落实机制,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夯实廉政建设责任。全县15个镇82个部门和126名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在规定时限内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向县委、县纪委做了专题书面报告,县纪委按照责任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积极推行述廉评议。组织了3批24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并强化了结果运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监督、分级负责,探索建立了前期预警、中期防控、后期处置的廉洁“防火墙”;坚持“凡提必考”。立足考学结合,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8次,对312名拟提拔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其中有5名干部未达到合格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暂缓任用。
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全力确保了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坚持用制度管人。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县政务服务大厅、1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188个村便民服务室累计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5500件,协调处理纠纷1500起,为19家企业、18个项目、200余户个体户无偿代办手续,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坚持用制度管事。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县村监会向村两委会提出建议意见1468条,监督村级重大事项977件,纠正各类不合理事项253件。基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坚持用制度管钱。向9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了监察室,对招标、实施、验收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中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全县15个镇、18个部门建立了“廉政灶”,实行公务活动在营业性餐馆零接待,3年来共节约经费达300余万元。
三是形成惩戒防腐机制,着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运用信访听证终结的办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集体上访问题,通过邀请上访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村监委会成员共同参与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质询答辩、合议调解,对调查结果进行当面反馈,并作出终结性处理等举措,促使信访问题一次处理到位。今年全县受理点名接访159件次,其中县级领导点名接访69件次,纪检监察机关点名接访6件次,乡镇点名接访84件次。通过办案协作区制度初核信访案件19件,信访了结9件,转立案10件。制定出台了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对办案任务、加分标准和考核奖惩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细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明显加强。
四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了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创新。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面落实《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向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今年对46个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全程监督,通过限价审核和招投标管理,节约资金1947.5万元;创新出台了《执纪执法机关暂扣款管理暂行办法》,对暂扣款实行“统一票据、统一专户、财政部门统一代管”的“三统一”管理机制。制度实行以来,各执法执纪机关累计暂扣各类款项1575.32万元,所收取款物全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创新出台了《党政事业单位建立财务监督小组制度》,全县76个县本级预算单位和15个镇,全部民主选举产生了3-5人不等的财务监督小组。各级账务监督小组累计否决了不合理、不必要以及不符合规定的支出350余笔,直接或间接节约资金近80余万元;另外,该县还推出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等制度,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实施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对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撤并,归口设置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着力解决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体制不顺、力量薄弱、监督乏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