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电力局荣获全市“平安单位”

发布时间:2012-03-21 00:00来源:

 

320召开的全市“平安单位”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岚皋县电力局荣获2011年度全市“平安单位”、全市“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公司电力警务室主任赵文武荣获“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岚皋县电力局认真贯彻省集团公司、市委、市政府和市供电分公司有关开展“平安单位”建设的要求,以维护单位内部稳定、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为中心,以确保全县电力线路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各项平安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单位内部不安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内部零发案率,员工安全感和满意率普遍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创建平安岚皋、和谐安康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