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转作风 推举措 强服务 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2-05-15 00:00来源:

近日,岚皋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及咨询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开展“爱我岚皋、投资环境整治、转变作风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坚决摒弃重业务轻服务、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的传统观念,坚持业务与服务并重,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树立服务意识,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以全省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法律六进”活动和“6+1”惠民工程。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做到上门送法律、上门送服务、上门送咨询,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推出服务新举措以法援中心、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资源,在咨询、公证、司法援助方面,推出服务经济发展和为民服务零距离的具体措施,大力推行告知承诺、代办服务等办理机制,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不断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效果。

四是未雨绸缪,加强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对由经济社会发展及城镇建设而引发的关系民生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苗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一时间上报、介入,坚持法、理、情并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程序。

五是规范执法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依照《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查处在从业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防止故意刁难企业业主和煽动职工闹事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