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四举措强化节前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4-01-21 00:00来源:

2014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消费安全,岚皋县工商局从117开始,启动了节前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市场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是抓宣传。该局要求烟花爆竹商品应设立专柜、专店或独立的经销点,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禁烟标志。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确保消费者购买、燃放正规的烟花爆竹。同时,指导和督促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开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经营。

二是抓证照。在检查中,重点查看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证照不全或证照有效期失效的经营者,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进货票证、质量证明、包装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进入流通环节,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一照多点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是抓巡查。对烟花爆竹实行重点监管,全面排查,集中整治。该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工商所按照网格化监管区划,明确监管区域,明确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同时积极完善举报制度,从而达到有效的监管。重点检查销售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标志的烟花爆竹产品、伪劣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和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

四是抓维权。通过电视、横幅、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维权知识,进一步强化群众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迅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举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严把维权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