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成效斐然

发布时间:2014-01-22 00:00来源:

20131225日,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辖区四季镇竹园村村民段某、祝某、杨某非法持有猎枪、弓弩,入冬后经常在山林中捕杀野生动物。接报后,该局快速反应,缜密部署,果断出击,在段某、祝某、杨某家中查获土火枪4支、弓弩1副、火药1500克,缴获3名犯罪嫌疑人捕杀的野生动物等物证,犯罪嫌疑人段某、祝某、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据悉,岚皋县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共收缴各类枪支25支,雷管271枚,子弹306发,管制刀具125把,弓弩5副,刑事拘留10人,有效地消除了治安隐患,缉枪治爆成效斐然。

岚皋县位于秦巴山区深处,森林覆盖率达78%以上,野生动物众多,当地群众有自制土火枪狩猎的传统,可以说家家有枪,户户藏药(炸药),涉枪涉爆案件时有发生。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岚皋县公安局开展了多次声势浩大的缉枪治爆行动,集中收缴了一大批民间私藏的枪支弹药和爆炸危险物品,从严打击处理了一批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分子,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但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大面积实施,野生动物大量增多,少数违法人员受利益驱动又悄悄干起了非法狩猎的勾当

针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且更加隐蔽、查处难度大的实际,岚皋县公安局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和方式方法,坚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坚持集中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法规宣传与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相结合,集中公开收缴与个案查处相结合,发动群众举报与秘密信息渠道相结合,组织开展百名民警进万家一村一法律工作者活动,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公告、宣传标语、办黑板报、多媒体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私自存放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危害和责任,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大量的走访和宣传,堰门镇两村民主动将2副弓弩上交给民警,经询问,两村民称:前两年出于好奇,在集市上买了两把弩弓,原以为枪支是严管品,没想到弩弓也是管制品,经派出所民警大力宣传私存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的危害,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将家中的弩弓主动上交给派出所民警。201412日,该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深入各村组走访时,得到群众线索称辖区居民商某非法持有枪支,民警连夜开展工作,在商某老屋成功查获1支商某珍藏41年之久的土火枪。

与此同时,岚皋县公安局还十分注重其他危险方式狩猎违法犯罪活动案件的查处。20131220日,该局接群众举报,堰门镇长征村四组村民袁某在其家房屋背后私拉电网捕猎,堰门派出所确认此消息后联合森林公安一举将非法捕猎袁某抓获,在袁某家中查获非法电网捕猎器材两副,羚鬃羊皮1张、小麂皮10张、野猪腿1只以及上述保护动物的肢体、躯干若干块,袁某对自己擅自安装电网非法捕猎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已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20131223日,该局佐龙所民警在走访中,有村民反映马宗村二组王某房前屋后的柴扒里安装有铁丝网,晚上悄悄通电电野猪,获取该信息后,民警立即前往调查,现场发现大量的铁丝网和一只约重50斤被电死的野猪,遂后将安装、使用电网捕猎的违法人员王某、余某抓获,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余某夫妇对20137月以来在自家自留地里安装电网捕杀野猪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王、余二人已被治安处罚。

缉枪治爆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压缩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