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发改局从四个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办法出台后,发改局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规范党政主要领导权力运行办法》对于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有着重要意义,结合局里财务、人事、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二是明确领导分工,严格工作流程。经研究,明确了局领导班子分工,主要领导主持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各副职领导分别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工作,县政府确定发改局承建的工程项目建设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立分管领导。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工作流程进行审核执行和阳光运作,大额资金和重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规范议事制度,确保执行监督有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重要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大额资金使用,除急需处置突发事件外,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政主要领导不事先定夺或是表态,实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记录备案。
四是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体合力。局“一把手”要大力支持副职开展工作,大胆切实承担分管责任,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不分管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局里的各项工作接受全体干部的监督,有力保证领导班子正确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