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能力,根据省医改办《关于完善县域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陕医改办〔2014〕10号)精神,经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 5家以下药品配送企业(已在岚皋县域内药品配送企业除外,县医院3家、中医院2家),分别负责县医院(含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院的药物配送工作,配送周期为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
2、经营范围应能涵盖陕西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县级用药目录和基层用药目录;
3、具有新版GSP认证资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具有48小时覆盖所有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急救药品6小时内送达。
5、本次遴选,每户药品批发企业只能申报一家县级医院的配送资格。
(二)企业申报资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药品“三统一”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
4.联系人身份资料及授权委托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三、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11月13日起至2014年11月1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请。
四、申请资料初审:岚皋县“三统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完整,符合相关规定的,发给《资料接收回执》;对不符合条件及相关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五、初审结果通报时间及媒体:初审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在岚皋县政府网站(http://www.langao.gov.cn/)进行公布。
六、申请资料报送地址:肖家坝人民路2号 岚皋县药品采购配送结算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152515028 传 真:09152515028
联 系 人:唐仁兵 手机:13992573369。
孙少兵:手机:15209153008。
邮 编:725400
监督电话:2521313(县监察局)
2014年11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