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 最美时刻”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17:10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妇女和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做积极向上、文明高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做和谐文明家庭的创建者,为美好岚皋建设贡献力量。岚皋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综治办、县文广局、县妇联决定联合举办“最美家庭 最美时刻”—2015岚皋“最美家庭”摄影大赛,旨在通过摄影作品的瞬间诠释岚皋“最美家庭”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道德风尚,促进全县家庭文明建设,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活动主题:

“最美家庭 最美时刻”

—2015年岚皋“最美家庭”摄影大赛               

二、主办、协办单位:

1、主办单位:岚皋县委宣传部、岚皋县文明办、岚皋县综治办、岚皋县文化文物广电局、岚皋县妇女联合会

2、协办单位:岚皋县摄影家协会

三、活动时间:

1、作品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

2、评选时间:2015年9上旬,由主办方邀请知名摄影家、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比,并揭晓评选结果。

3、优秀作品展时间: 2015年9中旬举办

四、参赛对象: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广大摄影爱好者。

五、活动要求:

(一)作品题材:

(1)反映男女平等、学习进取、共同发展的夫妻和睦家庭;

(2)反映爱岗敬业、热心参与公益事业、自愿奉献时间、技能等为民服务,在慈善事业成效显著、事迹突出,赢得高度赞誉的互助友爱家庭;

(3)反映勤俭持家、勤劳致富、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勤俭节约家庭;

(4)反映以德育人、科学施教、孝老爱亲、勤劳持家,积极营造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中赢得广泛赞誉的模范家庭;

(5)反映社会各界女性群体和女企业家团队、社团组织支持社会公益活动的举措;

(6)反映岚皋人的精神风貌和大爱精神,通过画面定格岚皋万千家庭的真善美,爱家乡人、传家乡情、赞家乡美等等。

(二)评选标准: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性强,能鲜明而生动的反映家庭生活中的点滴美丽和快乐;

(2)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艺术感强,展现积极的家庭生活情趣和理念;

(3)创作精美,技术运用得当,视觉效果好。

(三)奖项设置:

摄影赛将评出一等奖2幅 、二等奖4幅、 三等奖6幅和优秀奖20幅,并给予奖励颁发证书。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岚皋县境内拍摄的作品,图片清晰,质量优良,情景结合,每人投稿控制在1至10幅之间,也可投组照,每组不少于4张,不超过8张,一组为1幅,投稿文件格式JPG;谢绝改变原始影像和经电脑后期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2、对投稿摄影作品配文(100文字下的说明),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独特,符合主题,不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和图片,不得有不健康的内容。

3、所传照片的作品主题需标明《最美家庭 最美时刻 ——2015岚皋“最美家庭》摄影大赛,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

4、所有入选作品需在规定时间提交作品原文件,否则取消入选资格。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公众平台展示、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费。

6、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的图片,投稿作品涉及侵犯他人人权、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由投稿者本人负责承担,与活动主办单位无关。

7、投稿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适时举办摄影作品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投稿方式:

通过个人投稿或由基层妇联组织选送,作品发至妇联箱:langaolpac@sina.com(联系人:许德春、雷礼波 ,联系电话:0915—2525489,0915—2521636)各镇妇联报送作品不少于20幅,县委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各单位妇委会报送作品不少于5幅。

 

岚皋县委宣传部

岚皋县文明办

岚皋县综治办

岚皋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

岚皋县妇女联合会

201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