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四小”(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店、小摊贩)食品行业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全县“双创”工作上水平,决定在县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11月9日---11日下发通告和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阶段:11月16—17日查处违法行为。
二、整治内容:
(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餐饮量化分级和制度是否健全,牌匾悬挂是否整齐;
(二)店内是否整洁明亮,店外周边有无垃圾、污水、杂草和乱堆乱放;
(三)防鼠、防尘、防蝇设施是否齐全,眼见有无蚊蝇、灰尘、蜘蛛网;
(四)店内墙面是否干净,有无乱挂、乱贴、乱涂、乱画,有无出店占道、乱搭乱建;
(五)是否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有无经营变质、过期、伪劣食品;
(六)冷藏保鲜、消毒保洁设备是否齐备,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储存,冷藏保鲜食品是否采用专用食品袋;
(七)后厨墙面是否贴有墙砖,餐具消毒、案台、砧板、抹布是否干净卫生,有无烟熏油渍和明锅亮灶等。
三、行政处罚:
凡整改不到位的,处5千—5万元罚款。
举报电话:12315 12331 2528302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