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石门镇大道河大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项目法人为岚皋县交通运输局,于2015年11月11日组织完成了招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五天(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有意见,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向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1 |
陕西虹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榆林市凯达路桥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陕西秦万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监督机构: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电 话: 0915-2521313 邮 编:725400
招 标 人: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恒万达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