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岚皋县莲花山公园北大门防护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岚皋县莲花山公园北大门防护工程已经岚发改投资﹝2015﹞474号文批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锚杆框架梁、衡重式挡墙、护肩墙及护面墙等;计划投资196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为准。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期完工。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愿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及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装订成册),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受理),在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区2602 )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14时30分前
递交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5月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西安市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区2602
联 系 人:翟 工 电 话:029-83547081
建设单位联系人:娄良刚 电 话:0915-2527715
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