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立足镇村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全力解决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饮水不便户、偏远地区吊庄户、需相对集中分散安置户、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户和需要旧房改造的贫困户等“八类对象”安全住房问题,确保实现全年贫困户移民搬迁安置目标。
进城入镇到社区。对规划应集中安置搬迁的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饮水不便户、偏远地区吊庄户和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户,严格执行避灾(易地)移民搬迁政策,坚持进城入镇到社区集中安置,全力推进贫困户避灾(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应搬尽搬。
推行“交钥匙”工程。对无力进城入镇到社区的地质灾害威胁户、洪涝灾害威胁户、老弱病残留守户、家有学生且交通饮水不便户、偏远地区吊庄户和其他需要搬迁的贫困户,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实施、统一验收、统一管理“五统一”措施实施“交钥匙工程”。坚持跨村建设规模不低于30户以上、面积在30-60㎡的安全住房,鼓励上楼安置,集中解决特困户住房问题。对五保户和即将列入五保户的困难人群,按照“两院合一”或“一院两制”的办法进行精准安置。
相对集中分散安置。对既不能进城入镇到社区集中安置,又不能实施“交钥匙工程”且离土谋生能力差的特殊贫困户群体,采取相对集中分散安置的办法解决安全住房问题。可在集镇或者已经建设的安置点插花建设砖混结构住房,也可在本村或者连片村选择通水、通电、交通便利、安全稳固地点建设砖混结构住房,坚决杜绝单庄独户和在不具备安置条件的地方原址重建。
实施旧房改造。对房屋稳固、居住安全、交通便利的贫困户,实施改房、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和地面硬化、庭院美化的“五改两化”工程,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旧房改造对象的确认由各镇严格按照“七不准”要求逐户核实确认。县住建局负责规划设计、制定改造验收标准,各镇负责组织实施。旧房改造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脱贫村土坯房贫困户总数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