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打出“组合拳” 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06 07:05来源:县公安局

         在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工作中,岚皋县公安局牢固树立“民生至上、警务为民”战略思维,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在改革创新中大力实施“阳光警务”“智慧警务”“民生警务”, 打好“组合拳”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推进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建设。该局落实各执法办案部门按照“谁办案、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各相关警种部门在实施公开系统应用管理中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效果良好。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刑事复核网上公开,健全网上公开投诉、监督机制,让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平台,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切实增强公安执法办案工作透明度。

落实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制。该局在“成立案审中队,确定案审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实战培训,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制,各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经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移送的案件比率达100%。各执法办案单位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准确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制定执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该局按照相关执法规定将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每个执法环节,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实行各执法办案单位所有的自裁案件报备法制部门统一执行裁量标准,进行阳光执法警务监督,各办案单位无越权审批、降格处罚、升格处罚、以罚代拘,行政处罚执行率达到100%。同时,全面落实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执行“说理式”执法,对所有自裁、县局裁决行政处罚、复议决定案件采用说理式法律文书比率达100%。

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该局积极协调、配合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形成逮捕、起诉、审判等环节相对统一的证据形式和标准,执行好非法证据排除相关制度;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协商机制,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有效防范法律政策风险。

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应用通报讲评、考核奖惩、督导检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网上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网上办案专项检查;各部门警情、案件网上规范录入、流转率100%,证据材料上传率100%,案件名称规范率100%,案件网上考评率100%。同时,落实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110”接处警及各执法警种无缝衔接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加大巡查跟踪、执法评估、追责奖惩力度,规范受立案工作。

推进依法履职能力建设。该局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落实旁听庭审、典型案例剖析、法制员轮训、执法规范化建设大讲堂等制度,组织执法民警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办案系统应用、警务技能以及战术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及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等业务培训,全力提升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