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规模,作为对省、市专家库的补充 ,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 8年,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够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对达不到第(二)款所列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二、提供的资料
评审专家采取自我推荐或单位推荐,均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最高学历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所评审专业的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专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详见岚皋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表)。
三、征集专业类型
(一)货物类。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各类家具等。
(二)工程类(含施工、预算)。房屋及建筑物维修、改造工程;房屋装饰、装潢工程;水电暖管网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工程监理、工程设计等。
(三)服务类。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高级会计师、经济师、造价师;印刷技术;专业咨询、法律类等。
四、征集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岚皋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自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其他专家推荐,填写《岚皋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2016年8月5日前递交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经审核合格者进入县级政府采购专家库。
五、专家管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的评审专家将进行不定期培训,对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专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取消其专家资格;对在评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损害采购人、供应商正当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地址:岚皋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0915-2529319
附:岚皋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表
岚皋县财政局
二0一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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