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县城兴隆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采购服务项目》已于 2016 年 7 月8日进行谈判,现谈判工作已结束,现将谈判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县城兴隆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GZBB2016公-05
三、采购人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7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金州路60号贵豪领军大厦C座9楼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915-320171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县城兴隆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服务。由中标的承接主体负责对该区域内住户及单位建(构)筑物进行整体拆迁安置,承担全部费用。
1、项目预算: 2827万元 (主要用于新修建一条东西向市政道路、兴隆街市政道路改造拓宽的拆迁安置和集资建房拆迁安置占地补助)
2、项目概况:该项目拆迁安置120余户,拆迁房屋面积约为19100平方米,其中:国有资产房屋约6240平方米,集资建房约12200平方米,私人自建房约660平方米。该区域总占地约8420.26平方米(约12.6亩),其中:4个单位使用土地面积4989.26平方米(约7.5亩),9幢集资建房使用土地面积3158平方米(约4.7亩),私人自建房土地约273平方米(0.4亩)。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六、谈判结果信息:
1、成交单位:陕西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中段69号雍村饭店主楼三楼301室
3、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贰拾柒万元整(¥2827万元)
4、联系人:吴明元
5、联系电话:0915-2522223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小金 电话:0915-2526596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