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个部门关于开展第18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语〔2015〕14号)及安康市语委办通知(安语办发〔2015〕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18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现将《岚皋县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推普周”活动方案报送县语委办,并在“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附活动照片及宣传图片等),于9月25日前报送县语委办。
联系电话:2522586
电子邮箱:554106949@qq.Com
附件:
1.岚皋县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岚皋县“升国旗、唱国歌、师生诵推普”主题活动方案。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语委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岚各单位。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1:
岚皋县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5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安康市七部门印发《安康市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和谐语言氛围,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提升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依法推广普通话 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4日——9月20日(第18届全国“推普周”期间)。
四、活动内容
今年是全国“推普周”开展18周年,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大力营造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氛围,创新载体,确保“推普周”活动取得实效。
1.各部门、各单位、行业要通过设置“推普”公益广告牌,悬挂宣传条幅、举办宣传栏、布置宣传展板(橱窗、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努力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2.各新闻媒体要刊播“推普”宣传标语,精心制作语言文字规范化公益广告,在全社会倡导规范用语用字行为,并做好“推普周”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
3.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自身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推普”宣传品,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服务对象印发,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4.全县教育系统要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师生诵推普”主题活动(附件2)。中小学要组织师生开展中华经典美文诵读活动、教师普通话大赛、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规范用字“啄木鸟”行动等活动。各机关部门、公共服务行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岗位演讲”、“规范汉字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5.结合我县“三创”工作,净化岚皋城区用语用字环境。由工商局牵头,组织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做好主要道路交通指示牌、街巷名称牌、商家牌匾、广告牌匾的治理整顿工作。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迎评单位要以开展“推普周”活动带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成立“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本《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本部实际,制定第18届“推普周”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县语委将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各方联动,注重实效。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的提高,依托于每个社会成员语言文字素质的提高。各中小学特别是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都要从各自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将提升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师生、公务员、干部职工素质,优化部门工作质量或服务水平及加强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及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3.层级并进,良性互动。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重点要向农村拓展。农村中小学校要结合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落实到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各镇政府要把在农村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落实便民、惠民等实事工程相结合,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2:
岚皋县“升国旗、唱国歌、师生诵推普”
主题活动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县教体局(县语委办)。
承办: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三、活动范围、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及程序
在9月14日(星期一)上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通过举行升旗仪式,对全体师生进行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其基本程序如下:
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内容以推普为主题)
——全体师生诵读《推普五字歌》。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容和基本程序,严肃、认真组织好本次具有意义的升旗仪式。
2.城关小学、城关二小两所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单位,要精心编排诵读形式,营造必要的宣传环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推广普通话 神州是一家
(推普五字歌·节选)
泱泱大中华,好大一个家。五十六民族,五十六枝花。
纵横数万里,地域真广大。语言几十种,方言多又杂。
隔山不同语,隔河话难懂。沟通真不易,必须改变它。
交际要顺畅,社会要和谐。推广共同语,通行我华夏。
推广普通话,意义真重大。中华语言美,文明世界夸。
语通心相映,情传意又达。增强凝聚力,振兴大中华。
推广普通话,方便你我他。推广普通话,神州是一家。
推广普通话,加速现代化。推广普通话,盛开文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