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评估验收的请示

岚语办字〔2016〕5号

发布时间:2017-01-06 10:03来源:

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市语委办《关于印发安康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安语办发〔2012〕2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切实纳入政府日常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纳入到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过程管理,渗透到人才管理、干部任用、城市建设、文明单位评比、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工作之中,基本做到了管理制度化、用语普通话、用字规范化的要求。

通过对照《安康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进行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我县已初步达到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基本合格以上标准,具备了接受市语委评估的条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特向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请市语委办择机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予以评估。

联系人:吴长庚                 电话:13649159213

邮箱:jyg6312615@163.com

 

附件:岚皋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6年12月9日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印发

岚皋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

自查报告

 

岚皋县隶属于陕西省安康市,位于陕西南部,大巴山北麓,南与重庆市城口县接壤,北与安康市汉滨区、西与紫阳县、东与平利县相邻,最高海拔2641米,最低海拔331米,国土面积1956平方公里,全县辖15个镇198个行政村,4.4万户17.6万人。岚皋南宫稻田获选“中国美丽田园、2012中国最佳休闲小城 、中国最美的小城之一。

近年来,我县围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大力实施文化强县、旅游富民战略,全方位宣传推介岚皋的资源优势和特色项目,对外形象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文化产业蓬勃兴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为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文化品位,推动文化兴县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文化强县建设步伐,我县实施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各方联动,扎实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创建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岚皋的区位优势不断凸显,文化强县、旅游富民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级各部门参与对外交流合作的机会越来越多、层次越来越高。为此,我县把全面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工作,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对外整体形象、加深对外交流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创建工作启动后,我们坚持“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全力组织实施,强化视导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到位,措施上扎实得力,形成了“政府主导、语委组织、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县语委办按照《安康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依据》的指标要求,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采取“定点必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县级达标自查评估,促进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达标情况

(一)综合管理

1.1 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把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每年都要听取县语委工作汇报,对于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以最快的速度研究解决。

1.2 工作机构。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县教体局设立办公室,落实办公人员,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落实专项经费,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正常运转。

1.3 制度建设。县政府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综合管理范畴。

1.4 管理措施。县语委办加强了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队伍和培训测试队伍建设,对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兼职语言文字干部开展了专项培训。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县文明办印发了《关于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教育部门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对学校工作检查、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督政、督学范畴,作为学校发展水平316工程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

1.5 宣传工作。坚持把常规性宣传与“推普周”宣传、阶段性宣传与临时性宣传、常规媒体宣传与各种载体宣传紧密结合起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宣传工作。县语委办在城区设置了永久性标语,相关部门利用单位门头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单位院内设置了宣传牌或宣传栏。

(二)党政机关

2.6 制度建设。各单位都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分别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用语用字管理制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制度等制度,实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到位,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2.7 普及普通话。各单位、各系统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单位干部职工广泛进行了专题培训;在办公楼、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服务窗口等区域设置了语言文字工作标语牌、提示牌;在日常工作中,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交流用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接受采访、会议讲话都坚持用普通话。

2.8 用字规范化。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公文、印章、标牌、通知、告示等用字规范程度较高,公文应用坚持做到了杜绝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语言环境全面优化。

(三)学校

3.9 制度建设。各学校都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定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总体工作年初同研究、同部署,平时同检查、同评比,年终看成效、同考核的推动机制。

3.10 普及普通话。各学校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已有的示范校积极开展提升活动,把实施《汉语拼音方案》普及普通话纳入学校常规化管理,纳入师生技能训练之中,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规定等级。

3.11 用字规范化。各学校把用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育培训目标和教学范围,学校标牌、教学及办公场所、各功能部室,教师讲义、试卷、校刊等用字规范,把“三笔字”训练纳入教师能力建设长效机制,进行检查考核。

3.12 宣传工作。各学校在教学楼、会议室、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标语牌、提示牌,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展专题演讲、经典诵读活动、教师基本功大赛、知识竞赛、班团活动、街头宣传、“啄木鸟”行动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了浓厚的语言文字氛围。

(四)新闻媒体

4.13 制度建设。各新闻单位都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定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差错追究”制度,与职工工作实绩、职称评定挂钩。

4.14 普及普通话。各新闻单位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记者、编辑、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重要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规定等级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实行转岗,发挥了榜样示范作用。

4.15 用字规范化。各新闻单位将新闻、广告、影视屏幕等用字纳入规范化管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成为说好普通话的榜样,电视广告、电视屏幕,网站网页、栏目用字规范。

4.16 宣传工作。县电视台、各网络媒体通过专栏宣传、广告宣传、新闻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精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5.17 制度建设。各单位通过制定措施、健全制度、组织培训、加强监督的方式,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与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职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形象紧密结合,窗口服务行业人员规范用语用字的能力不断提高。

5.18 普及普通话。在各银行、各通讯公司、客运站、宾馆、超市的工作人员中,“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已蔚然成风。

5.19 用字规范化。抓好对广告制作部门的监督,逐步使语言文字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交通标识、地名标牌、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化程度较高。

三、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机构。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体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系统、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股室、工作人员,形成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意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从提高认识、依法推进、加强领导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将语言文字法规知识纳入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习考试范围,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路名地理标识和户外广告用语用字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县工商局印发了《关于城区户外广告规范使用汉字的通知》,县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在新闻宣传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通知》,县文明办印发了《关于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其他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系统或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用语用字管理制度、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表彰等制度,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落实责任。为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单位签订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制定了《创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目标要求及工作职责。县上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及创建达标迎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综合管理之中,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纳入部门领导政绩考核,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

2.注重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一是坚持培训先行。按照“热爱语言文字、业务本领过硬、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要求,加强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县语委精心选派普通话测试员参加了省级高级研修班的培训活动,组织召开了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动员会,对各单位负责人、专兼职语言文字干部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及条例;组织召开档案建设培训会,就资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及评估的程序和方式等方面,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培养了一批语言文字工作骨干。2016年以来,县政府办对全县政府机关文秘人员进行培训,各单位每年也开展了多轮次的公文管理与应用培训、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普通话知识培训。今年5月,县教体局在城关中学成功举办中小学经典诵读展示会,全县教师、学生、家长及市民近万人现场观摩展示活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同说普通话”活动,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组织学生帮助家长学习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县语委办印制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材料5000份,下发到各镇、各社区、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个体工商户,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广大市民发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推普倡议。通过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向群众发送推普短信1万多条,交通局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提示语,利用电视、网络、简报等形式,大密度地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县语委办在城区设置永久性标语牌,各单位、各学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办公楼、教学楼、会议室、办公室、服务窗口等区域设置标语牌、提示牌,开辟宣传栏、制作宣传展板广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语言文字氛围。

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各单位、各学校坚持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和师生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演讲、书法比赛等语言文字方面的各类竞赛活动。各学校在平时以及全国“推普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展览活动、手抄报、专题演讲、经典诵读、教师基本功比赛、知识竞赛、班团活动、街头宣传、“啄木鸟”行动、专栏宣传、新闻报道等形式,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

3.突出重点,实施骨干引领

一是发挥党政机关龙头作用。县上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对外交流、重要会议期间将普通话作为交流和会议用语。各级党政机关站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形象、增强自身素质、提升城市形象、优化招商环境、提高执法水平的高度,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倡导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日常工作中,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交流用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接受采访、会议讲话都坚持用普通话,公文应用坚持做到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二简字,避免错别字。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会议期间、接待来访时全部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县人社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将普通话作应聘人员面试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提升了我县党政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二是发挥新闻媒体榜样作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信息中心、各门户网站分别对播音员、采访编排校人员岗位做出规定,落实专人对播出节目的用语、用字以及网络语言文字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差错追究”制度。县文广局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记者、编辑、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重要考核内容,与工作实绩、职称评定挂钩,对达不到规定等级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实行转岗,发挥了榜样示范作用。

三是发挥各类学校基础作用。学校是推普的主阵地。县教体系统严格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把普通话作为招录教师、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管理,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列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对学校工作检查、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通过引导学校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促使学校用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各学校还组织师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啄木鸟”活动,及时纠正不规范用字。结合“三创”活动,对发现乱涂、乱画、乱贴的小广告及时予以清理,为推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是发挥服务行业窗口作用。我县金融、交通、旅游、文化、卫生、电信等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作为行业管理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展示行业形象的名片来打造,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与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职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行业形象紧密结合,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普通话培训,促使讲解员、售票员、餐饮服务员、导游等服务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均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各银行、各通讯公司、客运站、江景国际酒店、珍珠泉大酒店、民威商厦、家友超市的工作人员把说普通话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环节,“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在我县窗口行业已蔚然成风。

4.狠抓落实,确保创建达标

一是强化视导检查。达标创建工作全面展开后,各单位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围绕标志牌、办公室指示牌、标语牌、会标、公示牌、公文等用字,以及在对外接待、大会讲话、办公用语、接听电话等活动中的用语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县语委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听汇报、看环境、查资料、访干群”和“定点检查”、“随机抽样”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是规范社会用字。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社会公众场所滥用繁体字、异体字、简体字,甚至错别字等现象较为普遍。针对一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商铺的标语牌、公共场所名称标牌、广告牌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县语委办对县城各主要街道的用字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住建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不规范用字清理整顿活动,向不规范用字的商户和相关管理部门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促进社会用字不断走向规范化。

三是加强档案建设。全县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注重做好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实物资料、专题资料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县语委办牵头对档案建设情况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为创建工作达标评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市语委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归功于全县上下的扎实工作和共同努力。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普通话的普及程度离各级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和群众的方言认同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一是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不强。少数部门和干部对语言文字规范化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还不强,在公务活动和公众场合使用方言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

二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不高。个别部门和单位虽然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但制度的执行力不强,没有真正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缺乏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语言文字工作进展还不平衡。由于我县属农业大县,方言复杂多样,特别是边远镇村各种方言杂糅,农村语言文字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工作设想

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这一主题,立足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增强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动力。

二是转移工作重心。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管理干部、教师和普通话测试员的骨干作用,拓宽工作领域,把语言文字工作重心逐步向边远镇村推移,努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促进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协调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逐步形成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从业人员自律的社会用字管理新格局,不断净化语言文字使用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为不断提升我县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生产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