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岚语办发〔2016〕3号

发布时间:2016-05-06 10:00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6年4月25日 

 

抄送:市语委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

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岚各单位。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单 位

目  标  责  任

县委办

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

县政协办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机关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组织部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订县委组织部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照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督促领导在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和考核的条件之一,积极开展干部普通话培训,在公务员中推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宣传部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宣传战线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县委宣传部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将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之一。

4.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迎评时要在街道悬挂宣传标语。

5.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6.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政法委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县政法战线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县政法委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公安局

1.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县公安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公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检察院

法院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订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法庭公诉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司法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下属单位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县司法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律师公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教体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县教育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迎评时要在街道悬挂宣传标语。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干部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坚持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书上岗制度,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和晋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和城区各学校迎评工作达标。

财政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为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供经费保障。

8.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人社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订县人社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和考核的条件之一,积极组织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住建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对公园、公交站廊、市政公用设施、宣传广告、门面招牌、横幅标语、灯箱橱窗等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不规范用语用字的进行清理拆除。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市场监管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公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广告、门面招牌等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组织广告设计、制作从业人员参加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

7.负责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及其从业人员规范用语用字达标。

8.负责建设2条规范用语用字的示范商业街。

9.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10.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文旅局

(电视台)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广播、电视用语用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所有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并实行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6.制作宣传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公益广告。

7.负责本系统、影剧院、图书馆、文化馆、文管所、新华书店等单位和城区公共娱乐场所用语用字的监督和管理。

8.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9.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县直

机关

工委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单位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服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卫计局

(县医院、中医院)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医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处方、医疗档案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城区各医院及所属单位规范用语用字管理和监督,建设1所规范用语用字示范医院(县人民医院)。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民政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县民政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城区街巷名称牌规范用字的管理、监督和纠正。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交通

运输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县交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本系统广播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负责长途汽车站及公共交通站、点规范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含车站)迎评工作达标。

经贸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县商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服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含商场)迎评工作达标。

物价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单位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服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团县委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定团县委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迎评工作达标。

农业

银行

工商

银行

农商

银行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服务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行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下属营业部、储蓄所规范用语用字的监督,并建设2个规范用语用字示范营业所。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系统迎评工作达标。

邮政局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负责城区报亭、公用电话亭规范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单位(含营业窗口)迎评工作达标。

 

 

 

 

 

 

 

 

 

 

岚皋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表

电信

公司

移动

公司

联通

公司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积极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所有广播员、话务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含营业窗口)迎评工作达标。

财保

公司

人保

公司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系统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积极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营业前台及外勤人员坚持用普通话。

6.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含营业窗口)迎评工作达标。

城关镇政府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负责本辖区迎评组织协调工作。

2.制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辖区各单位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名称牌、指示牌、公文、印章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辖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6.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7.负责本单位(含街道办)迎评工作达标。

 

 

 

城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1.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兼职教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措施,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积极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3.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在公共场所设置“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提示牌。

4.坚持将普通话作为学校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校园内名称牌、指示牌、教师教案、学生作业、校内刊物等用字必须规范准确。

5.组织本校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生全部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考核的条件之一。

7.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记载等文字影像资料整理规范齐全。

8.负责本校迎评工作达标。

 

备注:

1.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是指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

2.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是指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3.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包括文秘、法律、警察、财会、金融、税务、经贸、工商管理、邮电、交通、医护、商业营销、广告、旅游、餐厅客房服务等直接面向社会公众、口语表达为基本职业技能之一的专业。

4.广告用字要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4号)

5.特定岗位人员是指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等。

6.街、巷牌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1—1999)

7.城区相关单位未列入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附件:

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

 

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 正确使用国家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3.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4. 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5. 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6. 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8. 普及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

9.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0. 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11.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12. 推广普及普通话,靠你靠我靠大家。

14.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15.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16.普及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17.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18.普通话是公共服务人员的第一职业语言。

19.树立公共服务行业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

20.普通话——现代人必备的素养和交流工具。

21. 你我都讲普通话,你我都写规范字,展现的不只是你我,而是我们这个城市。

22.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23. 督促每个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你我都应有的责任。

24. 少先队员要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25. 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26. 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27.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28.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29. 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

30. 沟通 —— 从普通话开始。

31. 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张名片。

32. 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

33.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

34. 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35.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校园文明新形象。

36.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37.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38. 规范语言文字,构建和谐社会。

39. 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0.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

41. 普通话是公共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

42. 积极普及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

43. 语言文字的运用,要呵护规范与标准。

44. 提高语言素养,展示文明形象。

45. 提高用字规范意识,养成规范用字习惯。

46. 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47. 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48. 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49.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50.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