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中小学、幼儿园,驻岚各单位:
现将《岚皋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
2016年9月30日
抄送:市语委办。
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
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驻岚各单位。
岚皋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印发
岚皋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市民的规范用语用字意识、法治意识和迎评意识,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推动我县语言文字迎评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法治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和规范字在全社会的推广普及进程,为建设文化强县、构建和谐岚皋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内容和方式
(一)县语委办
1.在县教育网站设置滚动字幕。
2.印制《语言文字规范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并免费赠送给县语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3.按照活动进展情况编印迎评工作简报。
4.在单位入口处、楼梯口、走廊张贴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在单位各办公室、会议室摆放提示桌牌。
5.在全县中小学组织开展一次“啄木鸟”查字纠错活动。
6.在城区醒目位置树立5块大型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广告牌。
7.为各迎检单位设计规范用语用字提示牌模板。
8.组织举办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组织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二)党政机关
1.在本部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将《宣传手册》下发至每个科室。
2.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文。
3.各单位、各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滚动字幕。参照语委提供的模版自行制作宣传标语牌、自行设计其他类型的宣传牌、宣传栏及迎评展板。在单位入口处、楼梯口、走廊张贴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在单位各办公室、会议室摆放提示桌牌,有条件的建议制作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
4.各部门组织举办各种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或讲座不少于2次,有记录资料。
5.各单位开展规范社会用字检查活动,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负责对街巷标志牌、单位名称牌、公共设施和主要公共服务场所进行社会用字规范化检查整改。
6.10月15日前,县交通局等负责落实城区内50%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出租车、面包车等)上张贴宣传标语。
7.城关镇各社区、街道的橱窗开设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
8.正式评估期间,在单位醒目处悬挂横幅标语:热烈欢迎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检查指导、深入贯彻《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教体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2.组织学习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进一步规范学校公文。
3.各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置滚动字幕。参照参照语委提供的模版自行制作宣传标语牌、自行设计其他类型的宣传牌、宣传栏及迎评展板。在单位入口处、楼梯口、走廊张贴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在单位各办公室、会议室摆放提示桌牌,有条件的建议制作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
4.各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经典诗文诵读和汉字书写等系列主题活动。
5.各学校分别自行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不少于2次,有记录资料。
(四)新闻媒体组
1.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公文。
2.县政府信息网站设置滚动字幕,在网站登载有关创建工作动态信息。
3.县电视台播出“推普”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迎评专题节目,播放语言文字法规知识,及时报道创建工作动态新闻。
4.参照语委提供的模版自行制作宣传标语牌、自行设计其他类型的宣传牌、宣传栏及迎评展板。在单位入口处、楼梯口、走廊张贴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画,在单位各办公室、会议室摆放提示桌牌,制作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专题片。
5.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不少于2次,有记录资料。
6.县电视台承担县语委迎评专题片拍摄录制工作。
(五)公共服务行业
1.通过电子广告牌、标语牌等形式做好语言文字宣传工作。
2.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不少于2次,有记录资料。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3.市场监管局主抓、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住建局协助负责做好三条备检街面(肖家坝大桥路、河滨大道、县城新街)的语言文字氛围营造和整治工作,组织群众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广告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培训,负责在超市、商场内张贴宣传标语、沿街商铺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在服务窗口柜台、会议室摆放提示桌牌。县旅游局负责对城区宾馆、酒店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负责在宾馆、酒店的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大厅张贴宣传标语,服务窗口柜台摆放提示桌牌。
5.移动、联通、电信公司每周负责向手机用户发送两条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口号短信。
附件: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
附件:
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
1. 字正腔圆颂风雅,言传身教承文明。
2. 手牵手规范语言文字,心连心构建和谐岚皋。
3. 同心同行,规范语言文字;共享共赢,弘扬华夏文化。
4. 说普通话与您相约,用规范字从我做起。
5. 学好普通话,情传千万家。
6. 心心相印,言语相通;和谐岚皋,欣欣向荣。
7. 净化语言空间,彰显岚皋魅力。
8. 说普通话,雅岚皋之风;用规范字,显岚皋之美。
9. 用优美的文笔描绘生活,用美丽的语言说出心声。
10. 书标准文字显底蕴,用得体语言促和谐。
1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社会用语用字。
12.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3.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
14. 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15. 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16.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17.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18.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19. 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20. 普通话——现代人必备的素养和交流工具。
21. 普及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22. 人人学讲普通话,个个争当文明人。
23. 普通话与素质同在,与形象同伴,与文明同行。
24. 你我都讲普通话,情如手足胜一家。
25.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26. 推广普及普通话,靠你靠我靠大家。
27. 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28.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29.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民族文化素质。
30. 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
31. 树立国民新形象,人人都讲普通话。
32.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岚皋文明新形象。
33. 大力推广普通话,创设投资好环境。
34. 服务用好普通话,真情沟通千万家。
35. 学好说好普通话,方便文明又高雅。
36. 学好说好普通话,利国利民利大家。
37.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38.讲普通话,塑造文明形象;用规范字,展示岚皋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