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东侧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9 17:33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东侧边坡治理工程已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代赈【2017】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石门镇。

    2.2工程规模:修建抗滑桩总长384米,锚索600米,冠梁56米,排水渠580米等工程。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113.4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近三年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且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10日至 2017年3月16日,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00-18:00在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从其相关规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胶装成册)2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0时30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岚皋县石门镇

联系人:李先生   1599118505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915-3253008  13154938002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