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一期及交钥匙、敬老院项目已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代赈【2017】103号、岚发改代赈【2017】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陕南避灾扶贫搬迁补助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岚皋县石门镇。
2.2 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一期工程;
二标段: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交钥匙、敬老院)工程。
2.3工程规模: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0521.56平方米及基础配套设施。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7822.6平方米及基础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 一、二标段均为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
2.6项目估算价:一标段项目概算投资1865.23万元;
二标段项目概算投资1371.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工程一、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且无重大质量事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中标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 3 月 10 日至 2017年 3 月 16 日,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14:00-18:00在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从其相关规定)、资质证书(可提供清晰可辩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人数及专业要求从其相关文件规定并同时提供安全C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原色单位印章(胶装成册) 2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22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 岚皋县政务中心二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标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和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岚皋县石门镇
联系人:李先生 15991185050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915-3253008 13154938002
岚皋县石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