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岚皋县政府投资项目选用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现开展公开征集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作,并建立“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类别及范围
1、征集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征集范围: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可申请入库。
二、征集条件
1、具有暂定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或预备级及以上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的花名册)。
3、申请入库前三年没有因招标代理违纪违法行被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申报材料
1、入库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近一年企业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申请单位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如证明良好信誉的文件、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
5、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复印件的,需盖单位公章且要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申请企业应对所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核实认定申请企业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得入选,已入选的清退,且三年内不得再行入选。
对2015年岚皋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四、入选资格确定
资格确定由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召集岚皋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参加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入选候选单位,在岚皋县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并办理相关手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我县入库的代理机构中自行选取确定。
五、相关事宜
1、递交申报资料起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23日(节假日休息)。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8091565180
岚皋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