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石门镇多举措推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21 10:11来源:

岚皋县石门镇多举措推进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工作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石门镇采取五项措施,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创建。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成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与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门店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落实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将管理责任和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生产经营管理。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农资门店落实“一对一”监管人员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全镇的农资经营行为,督促各农资店做好进货登记、销售台账、索票索证等监管台帐的登记,实现农资经营“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可控”的全程监管目标。园区、合作社进行生产登记,在产品采收上市前必须做好抽样和农残检测工作,杜绝采收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和进入流通环节。

三是加强生产指导,落实监管措施。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联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以及打击违规经营活动,及时阻止假冒伪劣农药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利用村民大会、举行活动等时机,采取宣讲、标语、喷绘、宣传牌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创建省级农产品安全县知识手册》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意识、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六是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在抓好生产监控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设备,提高抽查频率,重点检测蔬菜农药残留等违禁药物,今年已检测600多个蔬菜样品,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