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公安局“345”举措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7-11-08 11:03来源:

岚皋县公安局“345”举措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岚皋县公安局全力打造民生警务、智慧警务、阳光警务,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倒逼和创新引领,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和“全省执法示范单位”。  

    一、深化三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强力推进“两队一中心”建设。紧扣省、市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强力推进“两队一中心”建设,全面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案件评查、执法巡查和受立案督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有力推动规范化运转、高效化履职。扎实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高标准建成案管中心,基层所队按照要求设置案管室,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强化受立案环节流程管控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当场”,解决了受案、立案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加大刑事执法审核监督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全县公检法机关沟通更加顺畅,执法标准更加统一,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自2016年以来,审核刑事案件起数4960人、刑事立案193案,其中刑事拘留52人,逮捕30人,取保候审38人,案件评查率达100%,无刑事复议复核案件。  

二、建立四项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建立完善庭审旁听制度坚持把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建立完善庭审旁听制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引导民警由侦查思维向审判思维转变。建立完善派驻法制员制度。落实法制员在案件审核中先期审核义务和案件倒查连带责任,实行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民警、局领导“案件五级审核责任制”,引导办案民警规范化执法,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警务回访制度。采取电话、入户、短信微信等多种回访方式,并强化回访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全局执法状况,既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执法资料,也能及时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主动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完善民警执法执勤制度。按照实战实用原则,对民警执法执勤基本动作进行规范,制定了查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赌博等常见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有效解决了民警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实施五项创新,优化执法为民。实施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以积分的形式对执法办案实战单位和民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中人为参与、体外循环、徇私枉法等问题发生。该系统运行以来,全局办案单位办理案件质量优良率达到98.3%,无一起涉法涉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案件。搭建“民生警务”平台整合全局11个警种业务资源,自行研发开通了集在线报案、求助、法律咨询、办理证照、投诉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民生警务平台,可在线办理50余项公安业务,有效促进和倒逼执法规范,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了群众办事“一网通”和“掌上通”。实施“阳光警务”坚持把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公开实施细则》和《执法公开内容清单》,率先推行执法网上公开,实现全部警情、案件100%在网上流转。推行“132”联勤联动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带头作用,大力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强化部门执法联动。推行“132”联勤联动执法模式(即:1台警务执法车辆,突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3个重点,2名以上公安民警参与执法),有效解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自为阵、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等难题。构建“4+1”宣传模式。依托“岚皋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相互融合,构建起“4+1”宣传模式,营建了新型警察公共关系,促进日常管理精细化,确保了执法氛围浓厚和执法过程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