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街安置房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投资【2018】5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岚皋县城关镇新街 。
2.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400平方米,拟建设房屋建筑总面积48500平方米,其中:28层商业及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364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0平方米、地上车库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房屋总套数约315套,建筑密度≤39.4%,容积率≤3.2,绿地率≥20.4%,停车位310个。配套广场、绿化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411.9万元。
2.3计划工期:含680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自核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90日历天内完成古井广场主体建设,330日历天内完成1#楼建设,400日历天内完成2#楼建设,6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2.4招标范围:
2.4.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正式用电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2.4.2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中所设计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三通一平);
2.4.3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2.4.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2.4.5 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2.4.6 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1.4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2或C3 证)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7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分别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人员、资质同3.1条约定;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设计和施工经验,201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经历(以合同为依据)以及2016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经历(以合同为依据);
3.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并由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领取招标文件文件。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8 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00 时至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2楼)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2或C3证)合格证书)】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2套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9月26日 10 时30 分,地点为岚皋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新址:岚皋县城关镇四坪社区柑竹坝创客园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岚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915-2110889
代理机 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0915-3236366
岚皋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