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道德模范】杨发立:以诚为本,诚信经营报社会

发布时间:2018-10-19 08:19来源:县委宣传部

9月27日,岚皋县举行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暨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展示活动,乐于助人道德模范刘朋成、熊自儒,见义勇为道德模范邹昌林、陈忠消,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刘照元、杨发立,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李松、唐方清、祝振伟,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罗其财、李英艳,自强励志道德模范曹光青、金宗友等13人荣获表彰。

 

杨发立,51岁,中共党员,岚皋县百汇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

走进杨发立的创业史,他始终秉持“德为先、诚为本,一点一滴铸诚信”的理念,浓墨重彩书写着“以诚为本,诚信经营”。

杨发立重合同、守信用,以保证商品质量为前提,坚持商品进货高起点、经营服务高标准、质量检验高要求的“三高”原则,制定商品进货、退货、换货监管运行机制,专门组建商品质量检验部门,配置各种类商品质量检验设施,把最负责任的工作人员配备到质量检验岗位,做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不购进、不上架、不销售。

公司每年对因库存、周转残损的商品全部销毁,价额达五万余元,从不转嫁给消费者。

企业家不忘社会担当,杨发立近年来热心资助贫困学生和贫困家庭,捐出物资20余万元。他荣获“十佳文明公民”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