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七批、第十八批)

发布时间:2018-11-03 16:25来源:安康市政府网

截至2018年10月31日20时,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135件,现将第十七批、第十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县区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4受理环境信访问题为:岚皋县城关镇茅坪村一组柯昌军、王本军砂石料厂无任何手续进行砂石开采大约6至7年之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砂石料厂在湿地保护区内,大面积占用河道;该砂石料厂人为破坏村级桥梁栏杆。岚皋县经核查,群众信访反映的砂石场实由王本军和岚皋县国税局干部柯昌军合伙经营,主要从事砂石料加工及销售,无土地、环评、林地手续和水土保持方案,非法占用旱地111.08平方米、林地1802.28平方米、河流水面8373.23平方米,未进行砂石开采,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针对该砂石场违法问题,2017年7月,岚皋县公安局对柯昌军执行拘留;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岚皋县环保局、国土局先后三次对其进行查处,共处以罚款33000元,该砂场缴纳了罚款。2018年9月,岚皋县国土局向该砂场下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款15529.04元,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2017年11月30日,岚皋县国税局党委给予柯昌军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属实查处整改情况:岚皋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加大对该砂石厂的日常监管,在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进行生产;函告县供电局停止对该砂场生产用电供应;责成县国土局严格执行处罚决定,若该砂石厂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整改,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责成城关镇政府认真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制度和河长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若发现其违法生产,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查处。

 

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8年10月12日-10月31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15475,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