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5 20:28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zfbwj-2014-0045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4〕29号 成文日期: 2014年03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4-03-25 20:2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岚皋县2014 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24




岚皋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安康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对照《岚皋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表》,逐项查漏补缺,落实创建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工作,创出亮点。确保我县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理念。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依法行政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落实县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全年要举办1-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依法予以取消、下放或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工作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严格依法收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社会治理及创新,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风险评估质量。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以县政府和政府办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岚皋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拟定、连同起草说明,报县法制办审查后依程序签发。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推行规范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推进文明执法,减少执法冲突。继续做好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收尾工作,34月份对应办而未办行政执法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积极与省市法制办取得联系,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证件,做到有岗有责、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推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年检制度,对行政执法证实行动态管理。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加大《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组织好依法行政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强化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利行使的监督,加大投诉举报处理力度。狠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对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县政府将在89月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完善办事公开, 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回应民生民意。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提倡网上审批和网络办公。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确保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实地调查,采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依法化解矛盾。完善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互动,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