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城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2 13:24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城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xzfwj-2014-0107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发〔2013〕7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04-22 13:24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岚皋县2013年城区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3422

岚皋县2013年城区防汛预案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县城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县城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内洪水(含岚河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抢结合,把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负责制。

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结合。

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二、城市概况

岚皋县城位于陕南西南部,地处县境中部偏北,东经108.89°,北纬32.3°,城区面积6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岚皋县城是岚皋县政治、经济、文化、商贸和交通中心,县城在全县的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县属北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日照不足,太阳辐射度偏低,垂直差异显著,光、热、水时空分布不均。春季气温回升快而不稳,早春降水少,春末较多,常有倒春寒;夏季炎热而多雨,且多雷阵雨、冰雹、又常有伏旱;秋季降温快,初秋多露雨;冬少严寒,雨雪偏少,常有冬旱。平均年降雨量1000.9毫米,多集中6789月,约占全年61%以上。平均年气温15.1℃,无霜期242天。年干燥度值0.37,空气相对温度74%。由于地形垂直差异性,而导致气候条件垂直地带性。光、热随海拔升高而降低,降水随海拔升高而增大,无霜期随海拔升高而递减,年日照时数1502.4h

本县河流属汉江水系。汉江发源于秦岭南侧宁强县内,从店沟入本县境,茶儿湾出境,境内全长约10km。岚河、大道河、洞河、晓道河均流入汉江。境内常流河沟646条,其中100km2以上河流有岚河、大道河、洞河、滔河、四季河。

岚河,《水经注》称岚谷。据《大清一统志》载:“岚河两岸山多岚气,故名岚河”。岚河为过境河,从平利高涧槽入县境,佐龙杜家坝入安康汉滨区境。滔河、支河、朱溪河、洋溪河、溢河、蔺河、四季河等15条主要支流汇入。境内流长80.5km,河宽一般7080米,流域面积1175.89km2。干流上陡下缓,蔺河口以上平均比降22.6‰,蔺河口——佐龙平均比降3.34‰,佐龙以下比降2.2‰。据佐龙水文站观测资料,境内控制面积1122km2

岚皋县城沿岚河两岸展布,堰溪沟及其支沟陈家沟从岚河左岸汇入岚河。洪水淹没灾害主要来自于岚河,而带有泥石流性质的山洪灾害主要来自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

三、工作重点

城区防汛的重点部位是:(1)蔺河口水电站库区下游县城区沿岚河两岸的所有单位和住户;(2)县国土局确定的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重点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住户;(3)沿城关镇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沿线而居的所有单位和住户。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设在城关镇政府,由城关镇镇长任责任总指挥,住建局局长、三创办主任任责任副总指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监察局、城关镇、住建局、三创办、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广局、经贸局、教体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安监局、工商局、电力局、气象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岚河水电公司(蔺河电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城区防汛检查、部署城区防汛工作、指挥城区防汛抢险撤离。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及各类信息上传下达。

2、县人大办负责做好第二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县人武部负责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抗洪抢险救灾。

4、县公安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撤离过程中警戒、执勤、交通管制、强制撤离和社会治安维护以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5、城关镇负责城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搞好城区防汛预案宣传,发放遇险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将撤离责任细化到村(居委会)、组和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效组织城区内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转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按县防汛办、防滑办的要求作好雨情、水情及滑坡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到户(单位)、责任到人,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6、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地下排污管()道疏通,城区沟道及街道内涝防治,排涝设施、路堤照明设施检修和城区撤离道路清障以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县三创办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街道清理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8、县水利局(防汛办)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灾情收集和上传下达及城区应急供水工作。

9、县发改局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重建项目计划安排与资金筹措。

10、县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抗洪抢险经费的筹措落实以及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1、县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城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做好第一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救生车、船的组织落实和调遣工作,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道路畅通及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工作。

13、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灾民生活救助、调拨救灾物资、组织生产自救以及做好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卫生局负责防汛抢险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和卫生防疫;负责做好防汛责任片区和城区各医疗单位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5、县文广局负责城区防汛宣传报道、汛情信息播放、各种命令和通知的播音以及灾情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工作。

16、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学校向学生做好防汛预案的宣传教育以及学校的防汛应急抢险、撤离避险、安置、救灾工作。

17、县经贸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供应以及做好第四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8、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以及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9、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第二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0、县粮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油,在抢险救灾时提供必要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后灾民生活需要。

21、县安监局负责城区堤防和蔺河口水库等重点地段监测和险情排查的督办落实,夯实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工作。

22、县工商局负责委托城区个体工商企业主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 (包括彩条布、编织袋、铅丝、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以保障应急需要。

23县电力局负责城区防汛的电力保障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照明及损毁电路抢修。

24、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办、政府办、县防汛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25、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县级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保障,制订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负责做好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6、岚河水电公司(蔺河口电站)负责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雨水情动态及水库运行状况,严格控制汛期水位,不得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水库错峰调度,保证水库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4.2指挥系统

4.2.1指挥机构

为确保及时有效地组织抗洪抢险及安全转移撤离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设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雨水情监测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应急抢险组、疏散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通讯保障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临时组长)。其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由顾荣兴(13909156135)任办公室主任,江锋(13679159922)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杜宗慧、杜少慈、叶小婷组成,值班电话:2521122;主要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和紧急情况下的防汛信息处理、资料收集和上传下达工作。
(2)雨水情监测组,组长:李 锋(18909156095),副组长:郑世平(13991530215)、李发平(13909156265);成员:伍先理、朱时敏、陈光军、陈琼、李岚、程鹏、宋景兵、黄明、杨晓军、程久平。主要负责雨、水、汛情观测、分析。根据收集到的各类雨、水、汛情信息,分析汛情变化趋势,及时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3)疏散撤离组分为四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责任组长:钟克晏(13379358080),成员:电力局,王泉林(13709157593);中小企业促进局,刘佳明(13509151599);工商局,周桢鑫(13909156096);县委党校,曾政银(15991159188);县法院,田祥华(13709150031);县交警大队,王远举(13992526299)。主要负责肖家坝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转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责任人:马铁军(13509151919)

第二责任区责任组长:祝理(13891563886),成员:民政局,万立林(13891512959);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陈孝云(13992513789);信用联社,刘 锋(15891456666);国税局,方席宝(13709156583);地税局,石毅(13891563888);林业局,聂索坤(13310959898);扶贫局,丁世才(13991551708);交通运输局,付克明(153091590212522607)。主要负责莲花路以西、小河口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北至河滨大道、供销车队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南及安岚后街入口至彭广强家公路两侧所有住户,原石油公司沿神田路西至碗场坝两侧所有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

第三责任区责任组长:屈兰平(18909151956),成员:县政协办,张修林(13509152806);城关二小,张东13509151837;县自来水公司,刘亦枫(15609150066);县人社局,刘华(13629159188);耳扒村,贾永健(13098000018);中医院,李增宝(13709150005);四坪村,张富柳(13909156040)。主要负责莲花路以东、小河口沿南宫路东至黄家河坝吊桥头以北、畜牧站沿南宫路以东到黄家河坝吊桥头以南至开关站、黄家河坝、四坪村教场坝、王家湾、柑竹坝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县幼儿园,责任人:刘冬波(13992508423; 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

第四责任区责任组长:刘明鹏(13379452099),成员:邮政局,杨 杰(15309159106);农业局,黄小白(13509151518);县卫生局,刘天贵(13709150010);县财政局,刘纯海(13509150171);经贸局,刘明鹏(13379452099);城关镇,顾荣兴(13909156135);主要负责新街两侧及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各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电影院,责任人:张远林(13709150080);职业中学,郭传山(13991511536)。

(4)应急抢险组,组长:龚立(13309150038);副组长:胡焘(13909156315), 顾荣兴(13909156135);成员:公安、消防、武警抢险组,四坪村民兵连、堰溪村民兵连、城关村民兵连、方垭村民兵连;各抢险队员自备工具。主要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排险和内涝防治,负责抢险物资运送和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5)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组长:刘天贵(13709150010),副组长:朱嗣国(15991331289)、李增宝(13709150005)、陆平(13991558296);成员:抽调卫生局、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共35人组成。主要负责抢险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6)巡堤查险组,组长:黄仲武(15929585111);成员:抽调安监局3人、水利局3人、交通运输局4人、住建局5人、国土局3人,共18人组成;主要负责城区堤防及蔺河口水库等重点地段和部位的监测和险情排查的督办落实,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责令责任单位迅速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7)后勤保障组,组长:郑毅(13389153555);副组长:蔡家兴(13992560899);成员:陆清芝 (13909156255)、陈洪斌(13992561111)、刘明鹏(13379452099)、程崇明(18909151678)、祝敏健(13509151629)、刘学润(13909156303)、张新华 (15991190118)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8)治安保卫组,组长:颜春燕(15309156309);副组长:邱新刚(15319869318),陈邦庚(15319869988);成员由公安、消防、武警组成。主要负责抢撤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警戒、戒严及编制疏散撤离命令。

(9)灾民安置组,组长:蔡家兴(13992560899):副组长:胡世元(13992515689);成员:民政局5人,气象局1人,文广局1人,教体局3人,粮食局1人,城关镇1人,居委会2人。主要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灾民紧急安置和灾民生活安排。

(10)抢险救灾宣传组,组长:杜文涛(13509151763);副组长:陈洪海(13700251579);电视台:苏世东(13509151540)成员:宣传部3人、文广局4人、城关镇2人。主要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的纪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
(11)通讯保障组,组长:周春晖(13509151556),成员单位:电信局,裴友术(15332667601)、移动公司,张杰(13909154406)、联通公司,周玉(18609154085)。主要负责抢修各种通讯设施,保证防汛指挥通讯畅通。

(12)供水供电保障组,组长:祝敏凯(13992500569);成员单位:水利局:程崇明(18909151678),电力局:王泉林(13709157593);成员为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抢险突击队员。主要负责城区受灾后供水供电紧急抢修和供水供电保障。

五、防汛监测及报警装置设置

5.1雨情、水情监测

(1)在岚河上游孟石岭镇政府、漳河办事处分别设置卫星遥测雨量自动测报点各1处,在孟石岭镇、花里镇、溢河镇、滔河镇、漳河办事处、蔺河镇政府和溢河镇宏大村、蔺河镇大湾村、孟石岭镇易坪村、漳河办事处双向村分别设置自动雨量测报站点,具体测报由县防汛办和县气象局负责。

(2)岚河水情观测,在岚河上游孟石岭镇政府河段和蔺河水库大坝分别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各一处,在县防汛办可以实时监测岚河上游水量和蔺河水库运行动态,同时,蔺河电站水库大坝设置有下泄流量自动监测控制设备,具体测报由蔺河电站负责,联系电话:2528890,责任人:杨晓军(13509150706)。

5.2城区预警系统

城区防汛预警系统由防汛(防空)报警器和无线调频广播两部分组成。

(1)防汛(防空)报警器共4处,分别设在县职业中学、县法院、县人社局办公楼楼顶和四坪村村民罗尚国家楼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管理,具体由每处所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四坪村罗尚国家报警器由村主任张富柳负责操作,县法院、人社局、职业中学要将报警器具体操作管理人员书面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

(2)城区无线调频广播共4处,城区堰溪沟职业中学、文广局、蓝天宾馆、祖师庙朱东文家楼顶4处无线调频广播由城关镇负责管理,主要用于城区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重点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防汛预警预报。为确保电站下游县城和沿河两岸人民群众安全度汛,电站企业的正常生产,岚河水电公司(蔺河口电站)负责沿河建设的泄洪预警系统,由蔺河口电站负责发电和泄洪预警预报,电站发电和泄洪时,务必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预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预警,提前发布预警通知明示,并向县防汛办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泄洪安全。

六、预警依据、抢撤命令发布、预警方式与运作程序

6.1岚河洪水预警

6.1.1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以蔺河口水电站提供的泄洪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6.1.2预警发布方式: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预警广播和防汛(防空)专用报警器(替代报警设施为宣传车进行报警),其信号为:
一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二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三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交替音。

解除警报为预警广播喊话。

水库调洪泄水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6.2城区暴雨预警

6.2.1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 预警颜色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Ⅳ级 蓝 1小时降雨量超过20mm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Ⅲ级 黄 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Ⅱ级 橙 1小时降雨量超过40mm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Ⅰ级 红 1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依据城区不同强度降雨的影响程度,将暴雨按量级划分四级(
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6.2.2预警信号主要以电话通知、短信方式进行发布,必要时通过城区预警广播喊话实施信号发布。

6.3城区重点滑坡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由县国土局负责。

6.4抢撤命令的发布:抢撤命令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执行,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责任指挥负责传达到各疏散撤离组。由城关镇在城区防汛指挥中心用预警广播播发,县电视台在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命令撤消亦同。

6.5预警行动
6.5.1岚河洪水预警行动
根据水情发展变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布抗洪抢险的有关通知、通告或一、二、三号命令。

(1)当蔺河口水库泄洪流量达到1800m³/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接近10年一遇洪水,为警戒水位线,城区指挥部发布预警信号,通知沿河居住群众警戒,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100m³/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达到20年一遇洪水时,为撤离洪水流量,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居住在四坪村沿河两岸、黄家河坝、肖家坝、沿河滨大道至碗场坝两边的单位和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立即撤离转移。
(3)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300m³/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流量达到30年一遇时,按超标准洪水进行防抢,县防汛指挥部发布
二号命令。居住在南宫路、神田路以北的所有机关单位全体人员和居民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立即撤离转移。

(4)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560m³/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达到50年一遇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城区南宫路、神田路以南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单位职工和居民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撤离。

6.5.2城区暴雨预警行动

(1)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Ⅳ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由住建局、三创办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及城区暴雨山洪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2)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Ⅲ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由住建局、三创办、城关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滑坡点及城区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3)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Ⅱ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由住建局、三创办、城关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城区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滑坡点及城区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4)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Ⅰ级预警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并统一指挥城区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的抢险处置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6.6运作程序

6.6.1岚河洪水运作程序
(1)4大责任区疏散撤离组运作程序
第一步:紧急通知发布后,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责任总指挥陈勇(13991531288)迅速通知钟克晏(13379358080)、祝理(13891563886)、屈兰平(13509151955)、刘明鹏(13379452099 4名疏散撤离小组组长及单位成员10分钟内到达所属单位。

第二步:各疏散撤离小组长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上岗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安排部署防、抢、撤任务。
第四步:配合各片区包干单位、安置单位做好撤离安置工作。

第五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撤离、安置情况。
第六步:安排灾民生活。
第七步:统计灾害情况。
第八步:上报灾害情况。
(2)
26个片区责任单位运作程序
①紧急通知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紧急通知发布后,
26个片区责任单位10分钟到本单位集合待命。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向所属责任小组长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责任小组长指示,分配任务。
第四步:10分钟到达各自包干的区域。
第五步:组织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提前撤离,转移贵重财产。

第六步:向疏散撤离责任组长报告任务进行情况。
②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各种命令运作程序相同)
第一步:放弃财产转移,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包干队员在群众撤离后方可撤离。
第二步:清点核实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第三步:向疏散撤离组报告情况。
第四步:协助灾民安置工作。
(3)抢险队伍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抢险通知后,由龚立(13309150038)、顾荣兴(13909156135)组织公安、消防、武警抢险组、四坪村民兵连、堰溪村民兵连、城关村民兵连、方垭村民兵连在30分钟内到达小河口广场,集结待命。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分配任务。
第四步:进入险段实施抢险。
第五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4)治安保卫组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运作程序:

第一步:指挥部发布命令后,由颜春燕(15309156309)、邱新刚(15319869318)、陈邦庚(15319869988)组织公安、交警、消防武警在五分钟内到达公安局院内集结,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

第二步:各分队迅速进入警戒区承担治安警戒任务和维护交通秩序任务。

第三步:控制和打击趁机哄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步: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②二、三号命令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二、三号命令后,以分队为单位,协助撤离组强制撤离群众。

第二步: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戒严。

第三步:随最后撤离的群众,到达各灾民安置点;清点队员人数、报告情况。

第四步:负责维护安置点的治安、警戒,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步:原地警戒,等待指示。

(5)雨水情监测组运作程序:

第一步:观测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等汛情,由李锋(18909156095)在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

第二步:按总指挥指示,通知指挥部成员进入岗位工作。

第三步:报告雨、水、汛情。

第四步:按总指挥命令发布预警信号。

第五步:按总指挥指示,传达各项命令。

6.6.2城区暴雨运作程序
(1)Ⅳ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范围降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可能发生洪水和城区部分低洼易涝区可能出现积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住建局、三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20分钟内到达单位待命。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 对城区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及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第四步: 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排查情况。
(2)Ⅲ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范围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洪水和城区滑坡点发生异常及城区低洼地段、主要街道发生积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住建局、三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20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到达受洪水、滑坡威胁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立即组织受洪水威胁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转移,对城区主要街道积水严重地段实行抽排作业和路段控制。

第四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人员转移撤离和排涝情况。

(3)Ⅱ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洪水和城区滑坡点出现松动,城区严重积水,部分低洼地带居民住宅进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住建局、三创办、城关镇及相关责任单位15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到达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第四步: 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Ⅰ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特大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城区重点滑坡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滑坡险情,城区严重积水,主要交通中断,部分低洼地带居民住宅受淹时:
第一步:接到县防汛指挥部通知后,城区防汛指挥部立即通知住建局、三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10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住建局、三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到达受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区域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紧急组织危险区域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第四步: 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七、撤离路线及安置点

县城区共设5个集中临时安置点,分别是城关小学,责任人:马铁军(13509151919),城关中学,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职业中学,责任人:郭传山(13991511536),电影院,责任人:张远林(13709150070),县幼儿园,责任人:刘冬波(13992508423);治安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负责,责任人:庞中兴(13709152292)。各接待单位要热情接待,搞好服务,保证撤离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休息场所。

()第一责任区(16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胡海东(13309150987);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人:钟克晏(13379358080);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人:王远举(13992526299)

l、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人民路以北,西北至湖滨路,共计371(单位)1298人。责任单位:电力局,撤离组长:王泉林(13709157593)。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大桥路--仰韶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2、肖家坝大桥路以东至育英路(岚皋中学校区及富民北路以东邓学文家)、人民路以北至湖滨路,共计102(单位)905人。责任单位:中小企业促进局,撤离组长:刘佳明(13509151599)。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富民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3、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仰韶路以北、人民路以南、西至湖滨路,共计17(单位)389人。责任单位:工商局,撤离组长:周桢鑫(13909156096)。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大桥路--仰韶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4、肖家坝大桥路以东、仰韶路以北、人民路以南、富民路赖春林家以南至佐龙路以北到杨少军家,共计35(单位)738人。责任单位:党校,撤离组长:曾正银(15991159188)。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富民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5、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仰韶路以南、南至湖滨路、西至湖滨路,共计6(单位)355人。责任单位:法院,撤离组长:田祥华(13709150031)。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仰韶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6、肖家坝大桥路以东、仰韶路以南、佐龙路以东至文谋彩家、南至湖滨路,共计29(单位)354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撤离组长:王远举(13992526299)。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佐龙路向东到耳扒山。

()第二责任区(7-14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叶秀祥(13509151819);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人:祝理(13891563886);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责任人:邱新刚(15319869318)

7、三岔路口娄道勇家(观景台宾馆)、田诗德家(永信批发部)至方垭电站到郑前宝家公路两侧共计67(单位)322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撤离组长:万立林(13891512959)。撤离路线:沿神田路--核桃树巷--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8、沿神田路从田诗德家至原石油公司、三岔路口至贾家沟熊功杰家公路两侧、西二路以西、南至建设路、北河滨大道(即西二、三路),共计 192 (单位) 1134 人。责任单位:养老经办中心,撤离组长:陈孝云(13992513789)。撤离路线:沿大桥路东神田路--核桃树巷--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9、西二路以东、大桥路以西、建设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共计 147 (单位) 965 人。责任单位:信用联社,撤离组长:刘锋(15891456666)。撤离路线:沿大桥路东神田路--核桃树巷--老街--岚中。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10、大桥路以东至河滨大道和建设路交叉口、建设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即汽车站、住建局所在区域),共计102(单位)528人。责任单位:国税局,撤离组长:方席宝(13909156069)。撤离路线:沿菜市场--北门坡--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11、神田路以北从原张明安家至张晓印房屋以西、建设路以南至神田路(即公路段、电信局所在区域),共计37(单位)460人。责任单位:地税局,撤离组长:石毅(13891563888)。撤离路线:沿神田路--核桃树巷--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12、大桥路以东、兴隆街以西、神田路以北、建设路以南(即交通运输局、原国土局、林业局、扶贫局、地税局、蚕桑站所在区域),共计70(单位)722人。责任单位:林业局,撤离组长:聂索坤(13310959898)。撤离路线:沿核桃树巷--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13、兴隆街以东、莲花路以西、建设路至河滨大道以南、神田路以北(即水利局、疾控中心、建筑公司、农贸市场所在区域),共计180(单位)1196人。责任单位:扶贫局,撤离组长:丁世才(13991551708)。撤离路线:沿核桃树巷和北门坡--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14、供销车队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南及安岚后街入口至彭广强家公路两侧所有住户,共计45户(单位)197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撤离组长:付克明(153091590212522607)。撤离路线:沿核桃树巷--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吴世新(13509151802)

()第三责任区(15-21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张里(13891568608);责任单位:县人大办,责任人:屈兰平(13509151955);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责任人:龚立(13309150038)

15、莲花路以东、东一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即人大、政协办公区域、水泥厂家属楼及河街两侧所有住户),共计279(单位)779。责任单位:政协办,撤离组长:张修林(18091502806)。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县幼儿园,接待人:刘冬波(13992508423;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6、东一路以东、东二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岚河边(即原城关中学、征稽所、麻柳坝开发区从张开延至钟鑫家所在区域),共计169(单位)1557人。责任单位:城关二小,撤离组长:张东(13509151837)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县幼儿园,接待人:刘冬波(13992508423)。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7、东二路以东、东三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岚河边(即自来水厂及麻柳坝交通运输局家属楼所在区域),共计117(单位)351人。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撤离组长:刘亦枫(15609150066)。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县幼儿园,接待人:刘冬波(13992508423)。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8、东三路以东,黄家吊桥以西,南宫路以南至开关站、南宫路以北至河边(即麻柳坝食品公司家属楼、原竹藤厂、民政局家属楼、农机站、畜牧站及河滨大道与南宫路交叉口所在区域),共计97(单位)318人。责任单位:人社局,撤离组长:刘华(13629159188)。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原东坡魔芋食品厂。

19、黄家河坝,共计18户(单位)74人。责任单位:城关镇,组长:贾永健(13098000018)。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紧急撤离路线:后撤至耳扒山。

20、从陈伟山家沿岚花路至建司预制厂公路两侧(蔺河电站、中医院、四坪加油站所在区域),共计41户(单位)342人。责任单位:中医院,撤离组长:李增宝(13709150005)。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责任人:吴世新(13509151802)。紧急撤离路线:就近撤离至安全地带。

21、建司预制厂至王家湾岚河两岸,共计177户(单位)800人。责任单位:四坪村,撤离组长:张富柳(13909156040)。紧急撤离路线:就近撤离至安全地带。

(四)第四责任区(22-26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郭国安(18009156333);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刘明鹏(13379452099);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责任人:陈邦庚(15319869988)

22、广场以南、孟家巷以北、新街以东至建行家属楼(即岚兴大厦、老建行家属楼、老酒厂所在区域)共计129户(单位)420人。责任单位:邮政局,撤离组长:杨 杰(15309159106)。撤离路线:沿凉泉巷--东街--电影院;安置地点:电影院,接待人:张远林(13709150080)

23、新街以西、风堡巷以东、北门坡以南、凉水井以北(即农业局、盐务局所在区域)共计29户(单位)136人。责任单位:农业局,撤离组长:黄小白(13509151518)。撤离路线:沿北门坡--老街--电影院;安置地点:电影院,接待人:张远林(13709150080)

24、新街以西、凉水井巷至老东街以东、孟家巷(原针织厂集资楼)以南、新街以东至堰溪沟以西(即土司、生司、岚皋宾馆、卫生局、原蔬菜公司、县医院所在区域),共计179户(单位)438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撤离组长:刘天贵(13709150010)。撤离路线:沿迎宾路--电影院;安置地点:电影院,接待人:张远林(13709150080)

25、县医院以南至油脂化工厂、堰溪沟东西两边(即发行、保险公司、财政局、职业中学、第二幼儿园、粮食车队、城关镇至干休所一线所在区域),共计267户(单位)775人。责任单位:财政局,撤离组长:刘纯海(13509150171)。撤离路线:沿第二幼儿园--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郭传山(13991511536)。

26、城关镇镇政府至周昌维家门前(陈家沟两边所有居民住户),共计78户(单位)244人。责任单位:城关镇,撤离组长:顾荣兴(13909156135)。撤离路线:沿迎宾路--电影院。安置地点:电影院,接待人:张远林(13709150080)

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所有农村住户共计121463人,责任单位:城关镇,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撤离组长:彭仁银(13509151775) ;堰溪沟撤离组长:蒋黎明(13509151650)。撤离路线:按城关镇“四沟”撤离预案确定的路线组织撤离。

当险情特别巨大,所有撤离线路全部受阻时,全城群众的撤离采取就近、就高和户自为战的原则进行,指挥部和群众个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生命安全。

八、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县情况,按洪涝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进入汛期、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县级和城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50mm强降水,3小时降雨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特大洪水;
(4)城区堤防发生大范围决口;
(5)蔺河口水库出现漫坝或较大险情;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与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防总报告;加强值班和宣传,在县电视台及时通报汛情。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抢险和抗灾救灾工作。
(2)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40mm强降水,6小时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较大洪水;

(4)城区河段出现漫堤或部分堤防决口,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权限指挥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与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请求指导与支援;加强值班和宣传,视情况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
(2)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并及时向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30mm强降水,12小时降雨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大洪水;

(4)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Ⅲ级响应行动
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与城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城区指挥部加强值班和宣传,视情况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

九、物资储备与管理

县粮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油,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生活;县经贸局按照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数量防汛抢险物资,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县医院、中医院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医疗;县工商局负责落实个体户储备一定数量抢险救灾物资(包括彩条布、编织袋、铅丝、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盐务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食盐。

1、城区防汛物资储备保管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县粮食局、县经贸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工商局、盐务局。

责任人:陈勇(13991531288)、刘明鹏(13379452099)、刘顺(13509155399)、朱嗣国(15991331289)、李增宝(13709150005)、陆平(13991558296)、周桢鑫(13909156096)、陈东风(13909156467)。

物资储备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在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城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不服从调遣或行动迟缓的,按有关纪律法规从严处理。

2、物资储备要保证最低保险储量,当因灾使用减少时,责任单位要随时补充,不得低于保险储量。

3、物资使用管理,由城关镇会同责任单位共同负责制定。

4、物资保管人员汛期必须在岗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十、组织纪律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4大责任区和27个小责任区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岚皋县城区防洪预案》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担负起组织各责任区群众安全撤离责任,广泛宣传防抢撤预案,切实做到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三到户”工作要求。使撤离区所有住户熟知撤离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保证险情发生前安全撤离,全力确保城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服从统一调度。各责任区负责人在险情发生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县防汛指挥部指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讲条件、不得打折扣、不得延误。城区广大干部群众必须服从指挥,在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入抗洪抢险;在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撤离命令后,必须服从撤离责任人和撤离组长统一调度,应听从指挥,有序安全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者,乘机抢劫财物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防汛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各责任区撤离责任人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重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加强对本辖区防汛重点危险地段监测预警,各责任区随时保持与各个撤离小组组长的联络,确保遇有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有序抢撤。城关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责任区及各撤离小组,一定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主汛期期间随时保持联系,确保雨情水情汛情以及防抢撤命令及时传递。对不重视防汛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断档、值班脱岗、信息不畅、抢撤不及时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法律责任


()不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防汛指挥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不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汛指挥部指令的;
2、玩忽职守,延误汛情、涝情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防汛抗洪抢险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
4、因指挥失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破坏防汛通讯设施或干扰防汛通讯的;
2、挪用、贪污、盗窃防汛救灾物款的;
3、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4、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违反河道和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 附则


() 本预案由岚皋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