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3 14:22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zfbwj-2014-012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3〕86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6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06-13 14:22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县粮食局拟定的《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6月13

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县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粮油消费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46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是一项保障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程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惠及健康百姓民生的重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和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全力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努力推进“放心粮油”六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切实为全社会提供“放心粮油”产品。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企业运营、自负盈亏,质量第一、品牌经营的工作原则。
二、总体目标
2013 年开始,用3 年左右时间,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粮食行业及社会各类资源,在全县培育扶持一批“放心粮油”经营企业,认定挂牌17个“放心粮油”经销点和3 个示范店,建立1 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到2015年,在全县基本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努力实现“放心粮油”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质量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油生产、加工及销售环节监管,严格粮油产品生产许可及退出机制,查处违法加工、经营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粮油产品质量的抽查和检测,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粮油产品流入市场。健全和加强粮油检测机构,增加必要的检测装备,提升检测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立经营网络。“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由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组成,全县统一规划,县粮食局负责评审认定并挂牌公告,各类所有制的粮油经营、加工企业均可申请。要防止重复建设,在依托粮油经营龙头企业试点建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的同时,利用现有成熟的粮油营销渠道,采取企业建设、统一标准、自负盈亏、财政奖补的方式,建立“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使“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

(三)完善监管制度。认定挂牌的示范店、经销点均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全县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的信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 5月底以前)。县粮食局、各镇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程,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3 6月底以前)。各镇办负责摸清辖区内各类涉粮企业(经营店)的数量、经营规模等基本情况,认真填写《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县粮食局负责汇总上报。
(三)健全制度阶段2013 10 月底以前)。县粮食局指导粮油经营企业(经营店)建立和完善质量档案及质量卫生管理、索票索证、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健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分步实施阶段2013 5月至 2015 12月)。20135月至2014年底前,认定挂牌17个“放心粮油”经销点、3个“放心粮油”示范店; 2015 年建立1 个配送中心,基本实现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全覆盖目标。
(五)检查考核阶段(每年12 月底以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评比、考核的有关要求,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日常各项工作。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办贯彻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是县政府根据省市统一要求,今后三年必须全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夯实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有效果,并将组织机构、具体责任人的联系方式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配合协调。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对“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县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免收或减免证照办理等各类费用;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对工程实施提供积极支持;县农发行要对“放心粮油”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县粮食局要加强对“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指导协调,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评审、抽检人员的培训,促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并对镇办申报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各镇办要扎实做好本辖区“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相关工作。对本辖区经营粮油的个体经营户、超市,不论专营或兼营,均纳入调查对象,全面登记在册,准确反映基本情况,并于625日前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登记造册的对象中,要积极培育12户“放心粮油”经销点或示范店,于7月底前,由企业自愿申请,镇办和基层工商所审核盖章后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检查、审核、认定。对认定并挂牌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由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专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评定和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镇办要加强对辖区粮油市场安全的日常监管,特别对认定、挂牌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要强化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聘请群众质量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县粮食局要加强对认定的经营网点和“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技术优势,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及时予以查处和摘牌,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

附:1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镇办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3“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配送中心申报认定审批表

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谢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县粮食局局长

  成 员:祝敏凯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陈继国 县发改局局长
刘纯海 县财政局局长
王安军 县教体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张前武 县住建局局长
黄小白 县农业局局长
刘明鹏 县经贸局局长

曾代军 县物价局局长
刘天贵 县卫生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周桢鑫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吴应政 县药监局局长
唐少礼 县供销社主任

农发行岚皋县支行行长

卢在现 县粮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卢在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镇(办)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编号:                 年   月   日

经营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编号

邮政编码

发证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性质

专营或兼营粮油

年经营量

年经营大米(吨)

营业场所面积(㎡)

年经营面粉(吨)

年经营面粉(吨)

仓库营量(吨)

年经营食用油(吨)

登记人:

企业法人代表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