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bmzfbgs--zfbwj-2014-0121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发〔2013〕86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3-06-13 14:22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县粮食局拟定的《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6月13日
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县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粮油消费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46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是一项保障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程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惠及健康百姓民生的重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和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全力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努力推进“放心粮油”六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切实为全社会提供“放心粮油”产品。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企业运营、自负盈亏,质量第一、品牌经营的工作原则。
二、总体目标
从2013 年开始,用3 年左右时间,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粮食行业及社会各类资源,在全县培育扶持一批“放心粮油”经营企业,认定挂牌17个“放心粮油”经销点和3 个示范店,建立1 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到2015年,在全县基本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努力实现“放心粮油”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质量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粮油生产、加工及销售环节监管,严格粮油产品生产许可及退出机制,查处违法加工、经营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粮油产品质量的抽查和检测,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粮油产品流入市场。健全和加强粮油检测机构,增加必要的检测装备,提升检测水平,从源头上确保粮油产品质量安全。
(二)建立经营网络。“放心粮油”经营网络由配送中心、示范店和经销点组成,全县统一规划,县粮食局负责评审认定并挂牌公告,各类所有制的粮油经营、加工企业均可申请。要防止重复建设,在依托粮油经营龙头企业试点建立“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的同时,利用现有成熟的粮油营销渠道,采取企业建设、统一标准、自负盈亏、财政奖补的方式,建立“放心粮油”经营网络,使“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进军营、进餐饮企业。
(三)完善监管制度。认定挂牌的示范店、经销点均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全县统一编号、统一店名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质量承诺。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索票索证制度、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粮油退市制度等,维护“放心粮油”的信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 年 5月底以前)。县粮食局、各镇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程,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3 年 6月底以前)。各镇办负责摸清辖区内各类涉粮企业(经营店)的数量、经营规模等基本情况,认真填写《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县粮食局负责汇总上报。
(三)健全制度阶段(2013 年 10 月底以前)。县粮食局指导粮油经营企业(经营店)建立和完善质量档案及质量卫生管理、索票索证、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健全“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长效管理制度,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四)分步实施阶段(2013 年 5月至 2015 年12月)。2013年5月至2014年底前,认定挂牌17个“放心粮油”经销点、3个“放心粮油”示范店; 2015 年建立1 个配送中心,基本实现全县放心粮油工程全覆盖目标。
(五)检查考核阶段(每年12 月底以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评比、考核的有关要求,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日常各项工作。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镇办贯彻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是县政府根据省市统一要求,今后三年必须全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实施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夯实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有效果,并将组织机构、具体责任人的联系方式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配合协调。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对“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支持;县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免收或减免证照办理等各类费用;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人社、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对工程实施提供积极支持;县农发行要对“放心粮油”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县粮食局要加强对“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指导协调,积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放心粮油”经营、评审、抽检人员的培训,促进“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并对镇办申报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各镇办要扎实做好本辖区“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相关工作。对本辖区经营粮油的个体经营户、超市,不论专营或兼营,均纳入调查对象,全面登记在册,准确反映基本情况,并于6月25日前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登记造册的对象中,要积极培育1—2户“放心粮油”经销点或示范店,于7月底前,由企业自愿申请,镇办和基层工商所审核盖章后报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检查、审核、认定。对认定并挂牌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由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专业要求进行检查考核。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成品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的评定和监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镇办要加强对辖区粮油市场安全的日常监管,特别对认定、挂牌的“放心粮油”经销点、示范店要强化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聘请群众质量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活动。县粮食局要加强对认定的经营网点和“放心粮油”企业及产品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粮油质检技术优势,对产品实行定期抽检,对不符合条件和违规者及时予以查处和摘牌,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成品粮油流通管理新机制。
附:1、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镇办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3、“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配送中心申报认定审批表
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岚皋县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谢 荧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顺 县粮食局局长
成 员:祝敏凯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陈继国 县发改局局长
刘纯海 县财政局局长
王安军 县教体局局长
刘 华 县人社局局长
张前武 县住建局局长
黄小白 县农业局局长
刘明鹏 县经贸局局长
曾代军 县物价局局长
刘天贵 县卫生局局长
袁 涛 县地税局局长
周桢鑫 县工商局局长
储 志 县质监局局长
吴应政 县药监局局长
唐少礼 县供销社主任
许 雅 农发行岚皋县支行行长
卢在现 县粮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卢在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镇(办)粮油经营户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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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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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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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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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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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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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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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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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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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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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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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或兼营粮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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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量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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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大米(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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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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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面粉(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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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面粉(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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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营量(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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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经营食用油(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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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 |
企业法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