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1 14:30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索引号 AB-bmzfbgs--zfbwj-2014-0123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3〕99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1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3-07-11 14:30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工作力度,推动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2013年继续为全县残疾人办十件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贫困残疾学生助学项目。结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资助25名在校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对今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部分贫困残疾人学生,按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中专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二、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服务。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整合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资源,免费为3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发现一例,复明一例。

三、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假肢适配项目。1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安装假肢(大腿5例、小腿5例)。

四、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项目。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支持,为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有效康复治疗。同时,进一步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办法。

五、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进家庭项目。5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六、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和居家安养补助项目。对全县120名智力、精神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安养补助(其中:农村残疾人80人,城镇残疾人40),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

七、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完成17个镇(办)、6个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188个村村级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并落实好待遇。

八、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服务项目。4名贫困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矫治手术康复训练。

九、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积极争取省市残联项目支持,完善1个残疾人康复机构(县中医院)和1个残疾人托养机构(佐龙敬老院)规范化建设,托养30名残疾人。

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城镇70名残疾人,农村1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并指导城镇新安排残疾人就业30名。

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千方百计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残疾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促进全县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