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民政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3-10-17 16:44来源: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岚皋县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2]13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承担对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拟订全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负责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负责全社会福利事业。

()指导全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全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负责全行政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一)负责全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负责国家机关工人员、人民警察正常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十二)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五)负责全县宗教、民族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全县民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一)防灾减灾救灾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水平。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我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各镇(办)修订完善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制度,提升灾情管理水平。

加大灾害救助力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完善救灾捐赠工作机制。

推进防灾减灾工作。认真落实中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国家“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加强镇、村(居)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社会救助管理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依托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逐步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加强救助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加快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进度。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确保敬老院入住率达到80%以上。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

认真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快县老年公寓建设进度。

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抓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儿童康复计划”等孤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康复手术项目。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管理

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与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创新试点。着力改善社区服务设施条件,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能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强化社会组织外部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执法力度。指导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

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地名规划、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巩固平安边界建设成果,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地带边界纠纷的预防、排查和调解,健全定期走访、应急处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矛盾排查等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根据新颁布的《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和完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深入开展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认真做好新老安置制度并存期间的安置工作,基本解决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确保新老安置制度平稳过渡、有序衔接。

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建立抚恤补助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

加强烈士褒扬工作。认真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加快烈士陵园迁建进度,推进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双拥文化建设,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

(五)民族宗教管理

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指导全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妥善处理民族纠纷。

(六)殡葬管理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建立殡葬救助制度,力争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部覆盖低收入群体的目标。加快公墓和殡仪馆建设进度。加大殡葬执法力度。

(七)流浪乞讨救助管理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加快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进度,全面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八)婚姻登记管理

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加强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加大婚姻登记工作执法检查力度。依法规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岚皋县民政(民族宗教局,政府主管全民政工作的正级职能部门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岚政办发[2011]78)和县编委办(岚编办发[2011]26)文件规定,岚皋县民政(民族宗教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救灾和社会福利股、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优抚安置股(双拥办)、民族宗教事务殡葬管理所(岚皋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安置与救助管理办公室、岚皋县婚姻登记管理所。机关人员编制为2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13名,聘用制司机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9人,政策性离岗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单位固定资产为305.3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岚皋县民政局2013年预算收入22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71.6万元,行政事业收费收入4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预算支出2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依照2012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岚皋县民政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71.6

一、基本支出

205.6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

120.6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3、日常公用经费

55

五、其他收入

45

二、项目支出

15

六、上年结余收入

 

三、其他资金支出

 

 

 

成本及税费支出

 

 

 

四、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

220.6

本年支出合计

220.6

岚皋县民政局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20.6

205.6

1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20.6

205.6

15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220.6

205.6

15

2080201

行政运行

220.6

205.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