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岚皋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xzfwj-2014-0057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发〔2014〕13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08月0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4-08-12 16:21 |
岚皋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岚皋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岚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49号)和安政发〔2014〕12号、安政发〔2014〕18号、安政办发〔2014〕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对全县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新一轮清理,对省市取消和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县级部门与市级对口部门衔接,已全部落实。现经过清理涉及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34个,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80项,中省市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2项,取消34项,形成了《岚皋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截止2014年6月25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深化行政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做好承接,依法履职,认真落实。要切实加强审批过程和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本次清理后形成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今后,凡因法律法规增加或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要及时将行政审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程序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备案,以便在《岚皋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增减,依法公布,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