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岚皋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4 15:36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岚皋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5-014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函〔2015〕28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4-24 15:3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的《岚皋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岚皋县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县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和《安康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所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本预案编制和实施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治理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实行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分级管理责任制。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我县是安康的多雨区,地质构造复杂,松散堆积层广布,且山体被河、沟支解破碎,坡陡谷深,地质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加之采矿、修建公路、削山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致使地质灾害多发、易发、突发、频发,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直接威胁到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8.7”和“7.18”特大自然灾害,给全县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经济损失。2014年动态更新后,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86处,2015年各镇排查统计列为镇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88处,其中滑坡256处,泥石流30处,崩塌2处,直接威胁人口6353人。2015年将全县28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威胁程度较大、危险系数较高的22处重点隐患点列入本年度县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具体见附表)。

(二)地质灾害发生特点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类型,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条件和气候环境关系极为密切。在空间上,我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严重;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多发生在雨季,6—9月份降雨量较集中,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时期,并且多发生在夜间。根据全县地质灾害分布,结合2014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5年降水量趋势,经初步预测,预计2015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将呈上升趋势,地质灾害以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比较严峻。

三、本年度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

经排查,全县12个镇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育。其中,堰门镇、民主镇、石门镇、官元镇和滔河镇等镇受地质灾害威胁较严重。

城关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柳家坡滑坡(罗景坪社区,原方垭村四组)、祖师庙滑坡(城关村二组)、小白虎岩滑坡(东坡社区,原东新村四组)、长坪下段滑坡(联春村,原双湾村四组)等四处,共威胁629人。本区岚河谷区县城范围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杨家院子—瓦屋—小湾以南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万家坪的中山区、岚河的河谷及其支沟区域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罗家坪以北的低山河谷区及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521122。

四季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林家坡滑坡(木竹村七组)一处,威胁23人。本区四季河河谷区至马家院子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四季河的沟谷斜坡地带、遇子坪的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三道桥以北的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612168。

石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下大地滑坡(平安村二组)、梁家坝泥石流(原兴坪村五组)两处,共威胁139人。本区北部与民主镇接壤部分地段和沿大盘河罗家坪至横溪接壤处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罗家坪以北大部分地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大道河及其支流盘河、横溪河的低山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本区原横溪镇辖区横溪河河谷区及两岸斜坡地带属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横溪河低山河谷区及两岸斜坡地带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811217。

官元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大坟园滑坡(龙板营村二组)、舒家院子滑坡(团兴村二组)两处,共威胁187人。本区洞河流域曾家沟至深垭子沟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洞河、大河及大北河的中低山及河谷地带属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其余地段属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851211。

民主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白家坡滑坡(农田村三组)、斗家湾滑坡(农田村二组)、殿坡滑坡(兰家坝村五组)等三处,共威胁90人。本区汉江右岸河谷区、民主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小镇河、吴家河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大道河流域的中低山及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东秃岭—小东沟—枫树梁的不规划条带状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本区原铁炉镇区域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大道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大道河流域方家湾以西至大方岩的区域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766252。

堰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脂肪河滑坡(长征村四组)、李家院子滑坡(隆兴村一组)两处,共威胁98人。本区龙王沟与民主镇接壤的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兴隆沟以北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牛背梁以北的区域和兴隆沟至七步沟的中低山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765558。

大道河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胶腊坡滑坡(月池台村一组)一处,共威胁7人。本区汉江以北、狼沟寨至新屋院子以东的低山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本区汉江流域大道河镇以东的低山沟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916354。

佐龙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竹园槽(徐家坪)滑坡(雪溪村一组)、集镇厚坡滑坡(远景村一组)两处,共威胁285人。本区原晓道办事处康家沟的大部分区域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原晓道办事处赵家院子至王家垭的低山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张家湾以西的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961238。

滔河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槐树湾(金淌集镇)泥石流(车坪村原田垭村二组)一处,共威胁58人一所学校。本区滔河河谷区滔河镇所在地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金竹岗以北区域及白岩湾至叶家垭子的部分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滔河河谷及两岸的斜坡沟谷属于地质灾害高危险区,滔河及其支流的低中山及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于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696。

南宫山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祁家院子滑坡(双岭村组)、王家老屋场滑坡(溢河村二组)两处,共威胁121人。本区沿岚河两岸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本区岚河河谷及两岸的斜坡沟谷属地质灾害高危险区,白岩沟至响水沟的沟谷斜坡地带、天池村至滔河的中山及沟谷区属地质灾害中危险区,其余地段属地质灾害低危险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718255。

孟石岭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赵家坪滑坡(田坝村五组)一处,共威胁82人。本区沿岚河及其支河的大部分低山河谷区及中山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702055。

蔺河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乱石窖滑坡(棋盘村原中坝村六组)一处,共威胁94人。本区岚河及蔺河的河谷及两岸的斜坡沟谷属地质灾害高危险区,本区沿岚河的低山河谷区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余地段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联系电话:2621371。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镇村综合改革和村“两委”换届工作,涉及部分镇村撤并和人事变动,易出现空挡和薄弱环节,各镇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点负责人和监测人是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协助做好防治抢险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6-9月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各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编制和执行年度防治预案,认真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落实相关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镇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本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隐患点“防抢撤”方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对未纳入2015年县级预案的隐患点必须纳入本镇的镇级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国土局备案。各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各镇要成立由镇一把手任组长的应急调查小组,一旦发生灾情,必须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坚决遏制灾情扩大。各镇要把本辖区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汛期之前必须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与“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各隐患点负责单位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对重点防范的隐患点,要签订“防、抢、撤”责任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将责任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中小学生学习掌握地质灾害避让、自救、互救等常识,广泛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和入户明白卡,宣传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不留死角,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有备无患。

(四)推进综合防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搬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省政府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威胁户等重点人群搬迁安置任务的总体要求,抢抓陕南避灾扶贫搬迁政策机遇,鼓励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迁安置,从根本上解决地质灾害防范问题。县发改、国土等部门要继续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争取力度,力争更多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开工建设。

(五)加大源头管理。县国土局和各镇要严格依法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防御关,坚决杜绝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在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或地质灾害危险区段进行工程建设的,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制度;对没有进行危险性评价的,计划部门不能立项,工程不能进行招标;对项目建设、矿山企业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引发地质灾害的,由所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密切协调配合。各镇及县国土、住建、水利、交通、安监、气象、通讯等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共同做好重点隐患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旅游景区、避灾扶贫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认真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防范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岚皋县2015年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