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胡蜂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3 08:51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15年胡蜂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5-0176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函〔2015〕58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03 08:5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岚皋县2015年胡蜂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3

岚皋县2015年胡蜂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强化宣传,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路,在充分尊重自然的同时,掌握胡蜂生活习性,尽力避免大规模胡蜂伤人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胡蜂防控实行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作,专家指导,分级负责。2.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原则。把避免大规模胡蜂伤人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胡蜂蜂巢摘除和灭杀以维护生态平衡为基础,优先摘除学校、居民小区、风景区、道路沿线等人口密集区胡蜂蜂巢。3.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原则。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县、镇分级成立胡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级负责胡蜂防控工作。县胡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镇镇长为本辖区胡蜂防控工作责任人,推广采取县直部门、各镇工作人员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方式,落实胡蜂防控、胡蜂发生量监测工作责任。

(二)抓好科普宣传。以“预防”为重点,以“培训宣传”为主要形式,做好胡蜂伤人的趋避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培训、农民技能培训等活动,以宣传册、单、课件为载体,宣传胡蜂防控科学知识,使广大群众掌握趋避胡蜂伤害的技能,尽量减少相关损害。

(三)完善监测体系。由县林业局牵头,以四季胡蜂监测实验点为中心,各镇监测点为辅助,建设胡蜂发生情况监测体系,对胡蜂发生情况进行监测,实时汇总胡蜂发生情况,为全县胡蜂防控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应急救治。由县卫生局牵头,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各镇卫生院为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胡蜂伤人救治应急体系,保证在第一时间被胡蜂蜇伤人员能得到科学有效的救治,争取轻伤不出镇级卫生院,重伤不出县医院、县中医院,杜绝胡蜂伤人致死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镇,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建胡蜂蜂巢灭杀专业队伍,负责对城镇周围、学校周边、主干公路沿线、旅游风景区发生的胡蜂蜂巢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森林公安和消防大队为主体组建的县级胡蜂蜂巢灭杀专业队主要负责县城、207省道沿线、南宫山森林公园周围胡蜂蜂巢的灭杀工作。各镇组建工作队,负责本辖区的危险区域的胡蜂蜂巢灭杀工作。

(六)强化督查检查。县胡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在胡蜂防控期间,对各镇及相关部门胡蜂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查找工作漏洞,督促及时整改,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在胡蜂防控工作后期对照责任状逐项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在胡蜂防控工作中发生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造成群体伤害等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相应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