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考核办2014年单位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20 15:10来源:

 

按照岚政办发[2014]91号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修订《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各单项工作考核办法。

(二)承担督促各主管部门拟定上报各镇、各部门单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计划,编制《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三)承担省、市对县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分解及督办落实。

(四)承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五)承担组织和指导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六)提出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及单项奖评定建议,落实奖惩兑现。

(七)建立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档案。

(八)完成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及时修订《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各单项工作考核办法,按时完成编制《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按时完成了拟定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及单项奖评定,落实了2014年本县奖惩兑现工作;按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确定、批示的重点工作以及全局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协调组织各镇、各部门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岚皋县获得了全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序列)优秀等次。同时荣获“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单项考核奖和重大创新奖三等奖1个(岚皋县社区民生新警务模式),分别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实现了省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继续进位和市对县年度考核“争先创优”目标。

三、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

县考核办现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党员5人;设置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考核股、督查督办股,现使用公务车辆1辆。

四、年度收支完成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初结转10.79万元,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77万元,支出42.78万元,收支结余11.7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7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万元,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11.77万元。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9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全年没有公务出国出境支出。

 

附: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3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