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考核办2015年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05-21 15:08来源:

 

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政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办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修订《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各单项工作考核办法。

(二)承担督促各主管部门拟定上报各镇、各部门单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计划,编制《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三)承担省、市对县年度考核指标任务的分解及督办落实。

(四)承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五)承担组织和指导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六)提出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及单项奖评定建议,落实奖惩兑现。

(七)建立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档案。

(八)完成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做好修订《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各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及时编制《镇、县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按时完成提出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及单项奖评定建议,落实奖惩兑现;加大对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专题办公会和县委领导确定、批示的重点工作以及全局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做好省市对县考核相关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岚编发〔20144号《关于规范岚皋县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和岚编发〔20145号《关于规范岚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岚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都为岚皋县委办公室代管的正科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岚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与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岚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分别核定事业编制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1副),均为管理岗位,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内设机构2个,即:综合考核股、督查督办股。现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党员5人。

    四、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预算拨款收入37.31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3万元)。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