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5-05-23 10:46来源:

按照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岚办发[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县老龄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工作意见;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陕西省敬老优待办法》,积极落实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审核、发放、监督管理,全力做好全省老龄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办理65周岁老年人敬老优待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协调各涉老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组织开展老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镇、村(社区)老协会及基层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6、督促、检查各镇及各涉老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协调研究并解决老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7、搞好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建设,筹划并组织好老年节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8、加强养老年服务业建设,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多方募集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着力建设好老年福利服务等公共设施,为老年人做好养老服务,为其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

9、承担岚皋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老年权益股、关工权益股。核定事业编制4名,现在岗人员9人。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力做好老龄工作。

1、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全面开展敬老模范乡(镇)、村(社区)和中、省、市、县“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

2、进一步落实好老年人各项优惠政策。督促检查高龄老人生活保 健津贴发放工作,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3、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岚皋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及《岚皋县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社区居家养老建设及老年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按标准要求完善好、建设好。

4、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作用。围绕老年节庆祝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晚年精神文化生活。

5、积极协调好社会各界关系,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树立各成员单位大老龄思想意识和工作意识,把来年老龄工作搞的更好。

6、加强老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为实现中国梦,搞好老龄工作,为全县老龄事业的大发展而努力奋斗。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全力做好县委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更多贡献。

四、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5年预算拨款收入54.5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47.7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3.项目支出2.3万元。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填报。年度收支预算平衡。

表一:岚皋县老龄办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岚皋县老龄办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预算数备 注项 目预算数备 注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4.58 一.基本支出52.28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资福利支出47.78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4.5 
四、房屋及设备出租收入  其中:公务接待费用1.8 
五、其他收入     
六、上年结余收入     
   二、项目支出2.3 
   三、结转下年  
本年收入合计54.58 本年支出合计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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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岚皋县老龄办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填报单位:岚皋县老龄办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说 明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54.5852.282.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852.282.3 
20802民政管理事务54.5852.28  
2080205老龄事务52.2852.28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