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全县食品安全示范镇的通报 | ||
索引号 | AB-dzjgxzfb--zfbwj-2016-0242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岚政办字〔2016〕9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2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2-23 09:39 |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命名表彰全县食品安全示范镇的通报
(2016年2月23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去年以来,各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提高效能为目的,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四个示范”创建评选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体系健全、服务优质、监督有力的示范镇。为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效应,通过自愿申报、评审推荐、综合考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城关镇、民主镇、南宫山镇、孟石岭镇、石门镇、堰门镇、佐龙镇、滔河镇为食品安全示范镇。
县政府希望被命名的食品安全示范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面实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