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7 09:13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24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函〔2016〕11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1-27 09:13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应急值班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是各镇、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全县多数镇和部门都能够严格执行,但少数地方和单位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个别干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业务生疏,值班脱岗顶岗漏岗、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问题时有发生,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为严明制度和纪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一)强化制度执行。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和制度执行,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重要时段双值班制度。各镇、各部门领导在岗带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带班,应提前协调其他领导代班,并向县政府办报告;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电话响3声必须接听,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强化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带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值班工作流程,细化事项办理要求,确保即接即办、限时办结、按时反馈、高效运转。要建立非常态下应急值班工作机制,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汛期、法定节假日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要充实值班力量,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镇、各部门要设立专门值班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职能,建立值班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夯实值班责任。要加强传真收发系统、值班电话以及其他应急值守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各项设备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县政府办将随机对各镇、各部门值班带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明查暗访,县监察局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和暗访,重要时期要每天检查,并予以通报。

二、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限时报告制度

(一)明确信息报告内容。依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下列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1.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信息;2.《安康市重大紧急信息界定标准》明确规定上报的信息;3.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对象、敏感地点、敏感时间,可能演变为突发事件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预警信息;4.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及总结评估信息;5.县政府要求提供或核实的重要信息。信息报告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做到要素完整、重点突出、事实清楚、文字简练。重大紧急情况下,可先报事、再报情,形成首报、续报、终报完整的信息链条。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明确信息报告时限。突发事件信息、重大紧急信息和重要预警信息,事发地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个小时;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1个小时;县政府要求提供或核实的重要信息,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30分钟,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应及时作出说明。

(三)明确信息报告方式。各镇、各部门以电子公文平台和传真为主,有条件的可同时报送视频音频信息;基层直报点可采用多种方式。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确定专人与县政府办保持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三、严明应急值班、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和纪律

一是责任主体要到位。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始终保持对形势的清醒认识,时刻绷紧应急管理这根弦,不断加强对应急值班、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基础环节,抓好监督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队伍建设要到位。要进一步充实值班队伍,注重加强作风建设,选派政治敏锐、责任心强、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的干部担负值班工作。对新上手的值班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再上岗,严禁无关人员顶岗代班。对值班人员要坚持严格要求与激励关爱相结合,工作上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及时解决工作、休息、就餐等实际问题,尽力提供良好的值班工作条件和环境。对双休日、节假日坚守值班岗位的人员,要适时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难以补休的,可适当给予加班补贴。

三是自查自纠要到位。近期,各镇、各部门要对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查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值班机构是否健全、值班制度是否完善、信息渠道是否畅通、接报流程是否规范、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没有带班值班脱岗顶岗、有没有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有没有在岗不履职、守土不尽责等。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应急值班工作“零失误”。自查自纠情况于131日前报县政府办。

四是责任追究要到位。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出现带班值班期间脱岗、空岗、擅自离岗、电话无人接听的,落实上级应急指令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说明或检查;对因失职渎职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安康市重大紧急信息界定标准》

2、县政府应急值守通讯联系方式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7

附件1

安康市重大紧急信息界定标准(60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避免因研判不准而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现象发生,特制定我市重大紧急信息界定标准。

一、事件类

1、打、砸、抢、烧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冲击围攻镇以上党政机关部门的群体性事件。

2、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或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群体性械斗以及50人以上的哄抢事件。

3、敌对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和民运分子制造的恐怖、暴力事件,非法结社、集会及各类民间非法组织活动情况。

4、宗教、少数民族中发生的敏感问题,非法宗教组织、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情况。

5、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或在敏感地点、重要行业发生的集体上访,可能造成恶劣后果的。

6、造成铁路、国道、省道交通中断或城市主要街道交通堵塞的群体性事件。

7、因交通事故和其他原因引起的国道、省道交通中断或车辆严重堵塞事件。

8、拦截省级以上领导和其他重要来宾车队,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9、蓄意到中、省、市级机关集体闹访的苗头性事件。

10、离退休老干部、老红军、转业军人、退伍战士等集体上访事件。

11、严重侵害投资客商利益、破坏投资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

1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的聚众游行或影响较大的闹事、罢工、罢市、罢教、罢课、罢驶、静坐、请愿、集会、抗税等群体性事件。

13、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大中专学校与社会有关方面,厂矿职工与周边群众,军地、军警、警民之间影响较大的冲突事件。

14、发生在县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和科研院所的重大失泄密事件。

15、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困难群众生活困难、干部作风、不当教育教学方式等矛盾和问题造成服毒、自杀、致残以及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案件类

16、致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杀人、伤害案件。

17、涉及人数在5人以上的投毒案。

18、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或涉及人员身份特殊的杀人、抢劫、强奸、纵火、投毒、伤害等案件。

19、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爆炸案。

20、劫车、暴狱及劫持人质案件。

21、持枪作案或非法制售、抢劫、盗窃枪支、弹药、军火库等严重犯罪案件。

22、在金融部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及运钞车上进行抢劫、盗窃的案件。

23、涉及物品总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走私案。

24、涉及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

25、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制贩增值税发票及其它重要票据案。

26、涉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金融诈骗案、骗汇案。

27、非法种植罂粟50株以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1千克、冰毒1千克、鸦片2千克、可卡因2千克、摇头丸200粒以及其他易制剂毒品5千克以上的涉毒案件。

28、抢劫、盗窃、走私、贩卖、损毁国家珍贵文物案件,猎杀、贩卖、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盗伐、贩卖、走私国家珍贵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29、强行阻碍或以暴力手段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严重影响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

3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被杀、被绑架、自杀、外逃以及其他非正常死亡的事故、事件、案件。

三、事故类

31、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上或有较大影响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32、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 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33、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34、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涉及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中毒事故。

35、大型群众性活动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6、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液化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泄露、引爆事故。

37、重要建筑物倒塌、毒性气体泄露、放射性物质扩散、重大饮用水源污染、重要药品流失等性质严重、危害较大的事故。

38、各类飞机、火车在区域内发生的事故。

四、灾情疫情类

39、有明显震感的地震。

40、大风、暴雨、雷电、洪水、森林火灾、冰雹、霜冻、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的:

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

受灾区域在3个镇以上的;

损毁房屋在50间以上的;

农作物受灾面积5000亩以上的;

农作物绝收面积1000亩以上的;

受害森林面积1000亩以上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

41、一类动物疫情或新发现或经消灭又重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42、新发现的植物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杂草。

43、受害面积5000亩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突发性森林病虫害。

44、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以及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手足口病等发生并有扩散、流行趋势,同一类型伤病集中出现且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或其他重大疫情。

4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况;发现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的情况;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的情况。

五、学校类

46、学校师生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开放、科技文化、社会稳定和国际国内重大活动等的主要看法和重大思想动态;以及因学习、生活、文化倾向等原因引起的突出矛盾和不满情绪。

47、通过国际互联网或传真、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学校传递反动宣传品,并在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的。

48、学生自发建立或参与人数在3人以上的带有政治色彩或帮会性质的社团组织,开展非法结社、集会活动等情况。

49、师生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申请上街游行或已发生的聚众请愿、游行、闹事、罢课、罢教等事件。

50、少数民族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思想情绪,以及因学习、生活、习惯等与社会、学校、汉族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内部引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51、造成1名以上学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治安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故、溺水事故或其他事故。

52、有学生直接参与、造成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案(事)件。

53、因升学、毕业分配、生活困难、身患疾病、悲观厌学等造成 1 名以上学生自杀、死亡或残废的,以及由此产生的盗窃、报复社会的重大治安事件。

54、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有关法律法规,体罚学生引发广泛关注的,造成1名以上学生死亡或3名以上学生重伤的,猥亵或强奸学生的案(事)件。

55、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大中专学校与社会有方面、厂矿职工与周边群众、军队与地方之间影响较大的冲突事件。

56、大中院校内的少数民运分子企图利用社会敏感问题制造事端的苗头和情况。

六、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

57、上述各类重大情况在未发生之前出现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七、特殊情况

58、事件、案件、事故、灾情、疫情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参与和涉及的人员身份特殊,或持续时间长或发生地点和部位敏感,容易产生很大社会政治影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标准制约,灵活掌握,酌情上报。

59、破坏投资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事件。

60、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信息工作机构了解掌握的有关重要情况。

附件2

县政府应急值守通讯联系方式

县政府值班电话:2522276 传真:2526860

姓名

职务

办公室

手机

周春晖

县应急与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

2517119

13509151556

县应急与信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527800

13992596105

县政府办综合股股长

2528185

18091552626

县政府办通讯员

2522276

1529152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