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县长信箱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2-19 09:44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县长信箱办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AB-dzjgxzfb--zfbwj-2016-0246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办发〔2016〕30号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6-02-19 09:4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县长信箱”交办信件办理落实过程中,大多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县长信箱办理工作,关注群众呼声,积极回应市民诉求,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困难,改善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县住建局、交通局、卫计局、公安局、双创办、文广旅游局等6个单位,转办信件多、办理回复快;民主镇、石门镇、县监察局、县扶贫局、县社保经办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电岚皋分公司等7个单位,信件办理质量高,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得到妥善解决,并获网民留言表扬,取得了良好效果,县政府决定对以上13个单位给予通报表彰。但是部分单位在办理个别信件过程中超时现象严重,重回复、轻落实,导致群众反复质疑办理结果,在此对办理质量较差、办理不及时、重信件回复轻工作落实的县国土局、交警大队、教体局3个单位提出批评。

“县长信箱”是县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政民互动、畅通群众诉求的重要平台,抓好网络信件办理工作既是积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所需,也是有效促进政府工作高效运转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办理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县长信箱”的办理工作;受批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严格按照《岚皋县网络信息110处理办法》要求,主动担当,狠抓落实,积极采纳市民合理建议,解决群众所需所盼,不断提高信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

附件:1.2015年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2.2015年各部门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15年各镇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219

附件1

2015年县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优秀单位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扶贫局 县双创办 县文广旅游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社保经办中心  地电岚皋分公司

石门镇 民主镇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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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各部门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已转信件数

已办结信件数

办结率

县住建局

65

65

100%

县政府办

31

31

100%

县交通局

27

27

100%

县教体局

27

27

100%

县卫生局

22

22

100%

县人社局

20

20

100%

县环保局

18

18

100%

县公安局

16

16

100%

县双创办

16

16

100%

县文广旅游局

15

15

100%

县监察局

15

15

100%

县交警大队

13

13

100%

县民政局

12

12

100%

县扶贫局

8

8

100%

县农林科技局

8

8

100%

县水利局

7

7

100%

县国土局

6

6

100%

县委组织部

5

5

100%

地电岚皋分公

4

4

100%

县社保经办中心

4

4

100%

县财政局

3

3

100%

县发改局

3

3

100%

县纪委

3

3

10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3

100%

县供销社

2

2

100%

县物价局

2

2

100%

县招商局

2

2

100%

城关小学

1

1

100%

县编委办

1

1

100%

县档案史志局

1

1

100%

县电信局

1

1

100%

县法院

1

1

100%

县妇联

1

1

100%

县工商局

1

1

100%

县经贸局

1

1

100%

县统计局

1

1

100%

县养老经办中心

1

1

100%

县总工会

1

1

100%

移动公司

1

1

100%

注:1.排序按转信件数从多到少;2.本年度无转交信件的有关镇、部门,统计表上未显示;3.信件统计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办结时间截止2016131日。

附件3

2015年各镇办理县长信箱信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已转信件数

已办结信件数

办结率

城关镇

16

16

100%

石门镇

10

10

100%

民主镇

8

8

100%

孟石岭镇

7

7

100%

佐龙镇

6

6

100%

堰门镇

5

5

100%

官元镇

4

4

100%

滔河镇

3

3

100%

蔺河镇

2

2

100%

四季镇

2

2

100%

南宫山镇

1

1

100%

注:1.排序按转信件数从多到少;2.本年度无转交信件的有关镇、部门,统计表上未显示;3.信件统计时间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办结时间截止2016131日。